通辽市委|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受审,被控收受超三千万元

据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2020年7月30日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
通辽市委|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受审,被控收受超三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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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本文图片均来自微信公众号@包头中院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1年至2017年间 , 被告人傅铁钢利用担任呼伦贝尔盟(现呼伦贝尔市)盟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 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市长 , 通辽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通辽市委书记等职务的便利 , 索取、收受55名行贿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3084万余元、美元13万、欧元14万、港币10万 , 在商业项目行政审批、土地使用权出让、职务晋升提拔等事项上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或承诺谋取利益 。
通辽市委|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受审,被控收受超三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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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至2010年间 , 被告人傅铁钢在担任通辽市委副书记、市长期间 , 不正确行使职权 , 违反国家规定返还有关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 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011万余元 。
通辽市委|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受审,被控收受超三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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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中 , 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 , 被告人傅铁钢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 , 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 被告人傅铁钢进行了最后陈述 , 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 , 择期宣判 。
公开简历显示 , 傅铁钢 , 男 , 汉族 , 1953年4月13日出生 , 黑龙江省讷河市人 , 大学学历 , 1970年12月参加工作 , 197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傅铁钢仕途辗转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多个地市 , 曾担任过哲里木盟委委员、组织部长 , 通辽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 呼伦贝尔盟委委员、组织部长 , 呼伦贝尔市委副书记 , 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市长 , 通辽市委副书记、市长 , 2010年5月至2011年2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书记 。
【通辽市委|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受审,被控收受超三千万元】在担任通辽市委书记不到一年后 , 傅铁钢于2011年2月转任通辽市委巡视员 , 此后继续在通辽市委工作(正厅级待遇) , 直到2016年12月退休 。
傅铁钢离任前不同寻常的职务调整也一度引发了媒体的关注 。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 , “廉政瞭望”微信公众号2016年9月的文章《哪些原因会让地方一把手履新后不到1年甚至3个月就离任?》就提到了傅铁钢 。 文章写道:2011年3月 , 58岁的内蒙古通辽市委书记傅铁钢被免职 , 改任市委巡视员 。 当时官方表示 , 这是根据今明两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换届文件精神 , 和当地盟市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等决定的 。 当时 , 距其出任市委书记不到9个月 。
内蒙古纪委监委官网去年10月16日下午5点30分发布消息: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委原书记傅铁钢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 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今年2月 ,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了傅铁钢被开除党籍的消息:经查 , 傅铁钢身为党员领导干部 , 理想信念丧失 , 为一己私利不惜违背党性原则 , 对抗组织审查;违规为其子安排工作 , 并默许吃空饷;收受礼金 ,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 , 出境赌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调整晋升、企业经营、工程建设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滥用权力损公肥私 。
纪检部门点评:傅铁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 , 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 , 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 性质严重 , 影响恶劣 , 应予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