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双面运钞车劫杀案嫌犯:作案前爱学法 后成法院副局长( 二 )


根据“辛集发布”的通报 , 辛集警方是今年7月20日侦破此案的 。 除了嫌犯张某林2014年因意外事故死亡 , 其他4名嫌犯被相继抓获 。
落网的4名犯罪嫌疑人中 , 包括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副局长赵智勇 。
嫌犯潜逃后在法院工作22年 , 参与执行案件上千件
同事们都没想到 , 在法院工作了22年的司法人员赵智勇 , 竟然是一名抢劫案嫌犯 。
1969年出生的赵智勇 , 进入法院系统是1998年 , 也就是辛集抢劫运钞车一案发生一年之后 。
他的工作单位 , 原来的名称为石家庄市郊区人民法院 。 2001年该院随行政区划调整 , 更名为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
根据《河北法制报》和人民公仆网此前的相关报道 , 赵智勇1998年从部队转业到法院 。 “出于对法律的着迷 , 赵智勇在部队就参加全国高等院校自学考试法学专业的学习 , 拿到了大学本科学历 。 ”上述报道称 ,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 多年的学习储备让他在1998年从部队转业进入法院工作后 , 有了很高的起点 。 ”
2004年 , 裕华区法院设立执行局 , 赵智勇成为该局执行员 。 从公开报道来看 , 2013年和2014年 , 赵智勇的职务是裕华区法院执行局“协调处副处长” , 这两年 , 媒体有3篇报道对他进行了宣传 。
一篇是2013年11月28日刊登在在《河北法制报》的《执行局里的“赵大拿”》 。 “案子一交到他手里 , 往往就能迎刃而解 , 于是同事们戏称他是执行岗位上的‘大拿’ 。 ”这篇文章介绍了赵智勇获得的一些荣誉:2009年被评为裕华区优秀党员;2011年被石家庄市中级法院评为“十佳执行能手”;2012年和2013年被中院记“个人三等功” 。
上述报道刊发20多天后 , 2013年12月26日的《河北法制报》又刊登一篇宣传报道 , 题为《靠良知去工作 , 凭信念去执行——记石家庄市裕华区法院执行局协调处副处长赵志勇》 。 这篇报道由裕华区法院研究室的宣传人员撰写 , 刊发后被河北法院网转载 。 文中列举了赵智勇解决“执行难”的多个案例 , 并提到他“厚厚的”工作笔记 , 以及他在笔记本记录的“良知”、“信念”和工作方法 。
“许多创造性的思维和工作方法 , 都是在具体执行工作中激情四射的实际展现 。 ”赵智勇在笔记本里写道 。
值得注意的是 , 在多次公开报道中 , 赵智勇曾用名“赵志勇” 。 直到2014年之后 , 他的名字基本固定为“赵智勇” 。
2014年5月9日 , 人民公仆网刊发报道《人民公仆赵智勇:坚守信仰、肩担道义的执行人生》 。 这篇文章介绍 , 赵智勇十年来执行的标的接近“一个亿” , 执结案件938起 , 完全执结率达到了95% , 在石家庄法院系统“数一数二” 。 该报道还提到 , 赵智勇因为忙于工作而对家人“愧疚”——他的父母身体不好 , 一家老小靠他妻子照顾——他爱人是重点中学骨干教师 , 在完成繁重教学任务的同时还得操持家务 。
经过2013年和2014年较密集的宣传报道后 , 2015年 , 赵智勇出现在公开报道中的职务 , 已晋升为裕华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
2015年至2018年 , “执行员赵智勇”这几个字 , 频繁出现在裕华区法院的执行裁定书中 。 在三名执行员落款的裁定文书里 , 赵智勇的名字一般是排第一位 。
澎湃新闻采访人员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梳理发现 , 2019年之前的六年间 , 赵智勇参与执行的案件 , 超过一千件 。
警方表示会秉公办案 , 嫌犯曾工作的法院称会配合调查
从案发之前的宣传报道来看 , 赵智勇是法院的一名“执行能手” , 得到领导和同事的好评 。 不过 , 也有熟悉他的人表达不同看法 。
据媒体报道 , 知情人士李凯(化名)介绍 , 赵智勇执行案件的过程中 , 经常喜欢“找酒喝” , “比如你单位有求于我 , 总得请我吃饭吧 。 就这种作风 。 ”
不过 , 上述说法未得到裕华区法院的官方证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