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8月1日泰州对“不戴头盔”开罚,一上午千余人被罚款

现代快报讯 根据泰州市人民政府公告,8月1日起,泰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骑行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市民进行处罚,1日上午,泰州市交警支队组织民警在三市四区进行集中执法。现代快报采访人员在几个执法路口发现,虽然前期政府部门已经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了宣传,但首日仍有不少市民因未戴头盔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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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对不戴头盔驾驶员进行处罚
新规首日交警集中执法
上午8点30分,现代快报采访人员来到世纪联华路口,一辆电动车从远处驶来,车上驾驶员女子和坐在后座小孩均没有佩戴头盔。泰州交警支队海陵大队副大队长杜历站在非机动车道边,向女子敬礼后,指出她违反了相关规定,此时坐在后座的男孩表现的有些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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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拦下不戴头盔的市民
“今天是8月1日,小朋友,你知道是什么节日吗?”“是八一建军节。”
“回答对了,今天不但是建军节,还是我们泰州对骑行电动车不戴头盔处罚的第一天。”杜历接着说:“今天妈妈犯了一点小错误,警察叔叔要对她进行处罚,以后你也有要提醒妈妈,不戴头盔不能开车,好吗?”
经过一番对话,孩子的紧张的情绪慢慢舒缓了下来。
“戴头盔是为了你们的安全,作为家长可不能给孩子起一个坏的榜样。”杜历边开罚单,边对这位母亲进行了教育。
“确实是我错了,因为急着送孩子去培训机构就忘了戴头盔了,我们认罚。”对于交警的处罚,女子欣然接受。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在现场的一个小时内,大约有30多位市民领到了罚单。
在泰州金鹰路口,交警也在同步进行执法。
采访人员发现,部分市民其实准备了头盔,但因为种种原因,有的将头盔放在后备箱,有的干脆挂在了车头,原本用来保护骑行安全的头盔成了摆设。对于这类人群,交警一般将其拦下后,要他们当场带好头盔,批评教育后放行。
“戴头盔不是为了应付交警检查,是为了你们自己的安全。”面对批评,市民张亮尴尬的笑笑。“不好意思,因为天太热就没戴,保证以后不再犯。”
采访人员发现,对于交警的处罚,绝大多数市民都能主动配合接受处罚,但也有部分年纪大的人表示对于规定不知情。对于这部分市民,交警在处罚的同时,会对其宣读相关规定,并劝他们为下一代做好榜样。
一上午千余人不戴头盔被罚
除了海陵城区外,当天姜堰、高港、医药高新区、泰兴、兴化等地也同步执行开罚规定。
当日上午,泰兴市民戴某因驾驶二轮电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被泰州交警支队泰兴大队罚款20元,这也是泰兴开出的首张罚单。
现代快报|8月1日泰州对“不戴头盔”开罚,一上午千余人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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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交警大队当天开具的首张罚单
据介绍,8月1日是开罚首日,对于不按规定佩戴头盔者一律按照20元处罚。如果市民第二次再犯,则要处以50元的“顶格”罚款。
根据交警部门统计,截至1日中午12点,泰州全市共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1477起,其中不按规定佩戴头盔1423起,逆向行驶22起,机非不分32起。
“上午我们在城区设立了8个检查点,发现主动佩戴安全头盔的市民比前几天明显增多,以前不戴头盔比例超过5成。”泰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这一数据的变化说明前期的宣传有了效果,也希望广大市民能理解并相互转告,交警部门处罚不是目的,佩戴头盔是为了自身的安全,关键时刻能保命。
【现代快报|8月1日泰州对“不戴头盔”开罚,一上午千余人被罚款】通讯员 吴玉伦 蔡亚军 顾晓燕 现代快报+/ZAKER南京采访人员 毛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