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公安局|四川一民警受贿并当“保护伞”获刑,曾与黑恶团伙成员结干亲

四川西充县一派出所民警因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获刑6年 , 他被指与黑恶势力团伙成员结“干亲”“儿女亲家” , 并充当“保护伞” 。
西充县公安局|四川一民警受贿并当“保护伞”获刑,曾与黑恶团伙成员结干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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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现场 。蓬安法院供图
【西充县公安局|四川一民警受贿并当“保护伞”获刑,曾与黑恶团伙成员结干亲】8月1日 ,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四川省蓬安县法院获悉 , 7月31日上午 , 蓬安县法院对一起涉黑“保护伞”案进行一审宣判 , 西充县公安局晋城派出所民警贾某某犯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数罪并罚 , 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 并处罚金十万元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贾某某在西充县公安局晋城派出所工作期间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7.9万元(含共同受贿5万元) , 为他人谋取利益;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 , 收受他人贿赂 , 徇私枉法 , 故意违背事实 , 对明知是有罪的李某组织成员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究;积极参与李某拉拢司法工作人员寻求庇护的活动;当李某组织成员的违法犯罪事实遭到查禁时 , 主动出面说情 , 并采取利诱手段欲得到关照;不依法履行警察职责 , 对李某组织成员的违法犯罪行为不及时制止、报告 , 放纵李某组织违法犯罪活动 , 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 分别构成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
南充市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曾发布消息 , 经南充市监察委指定 , 营山县监察委对贾某某涉嫌违法犯罪立案调查 。 经查 , 2009年以来 , 贾某某在担任西充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税侦大队大队长、法制办主任等职务期间 , 与人称“铁哥”的李某以结“干亲家”“儿女亲家”等形式相互勾搭 , 利用职务便利和工作资源为李某黑恶势力团伙充当“保护伞” , 并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