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足球场禁止踢球”:球场常打开,足球才“有门”( 二 )

人多场地少 , 是现实矛盾 。 在这种情况下 , 如果现成的足球场都不能得到充分利用 , 那广大足球爱好者就更没处踢球了 。

杜绝“足球场禁止踢球”:球场常打开,足球才“有门”。在专业比赛球场之外 , 社会球场的数量及使用状况是衡量一个国家足球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 在很多足球发达国家 , 业余足球运动也发达 , 社会球场普及率较高 。

曾有媒体以“俯瞰东京 , 遍布足球场”为题做过报道 。 东京市区不包括中小学校在内 , 分布在公共区域、对公众开放、可以进行比赛的足球场地群就多达113处 , 每处包含数片标准场地 。

社会球场不仅承载着足球爱好者们的足球激情 , 还可以安放足球少年们的足球梦想 。 作为足球欠发达国家 , 无论是为了普及足球运动、培养足球人才 , 还是推动全民健身 , 都得多建、善用社会球场 。 但现实中 , 先别说广建球场受到房价等条件制约 , 就连把建成的球场妥善利用 , 有时都成问题 。

相对而言 , 在一些商业性质的社会球场 , 这样的“管理任性”要少一些 。 这类球场追求的是“上座率”和利润 , 自然希望大开大门 , 除非他们不在乎赔钱 。 但非商业性质的社会球场就不同了 , 即如西安红旗球场 , 隶属于一家国有企业集团 。 因为此前出现过踢球伤人 , 就要“一刀切”地禁踢 。

所以 , 社会球场“常打开” , 最终还是要破除僵化的管理思维 , 多一些公共服务理念 , 少一些本位意识 。 此番 ,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关注到球场闭门现象 , 并且作出硬性要求是好事 , 但还要设计好罚则 。 要让社会球场收敛起管理任性 , 全心全意为踢球者服务 , 还得考虑将社会球场的运转正常化纳入考评机制 , 以此施加压力、增强动力 , 才能遏制散漫随意的管理手段 。

球场常打开 , 足球才“有门” , 这个道理 , 有些地方主管部门和球场运营方该懂 。   

□伍里川(媒体人)

编辑 孟然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