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 细化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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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采访人员 代睿
【封面新闻|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 细化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程序规定】7月31日 , 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 , 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 。 封面新闻采访人员从发布会上了解到 , 《规定》细化了两类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的程序规定 , 包括先行审查、代表人的推选、审理与判决、执行与分配等 。
封面新闻|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 细化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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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发布会上介绍 , 为强化证券违法民事赔偿的功能作用 , 有效惩治资本市场证券违法违规行为 ,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 最高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 制定《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 。
“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犯罪行为是资本市场的毒瘤” 。 刘贵祥指出 , 近年来连续发生多起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件 , 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危及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 影响极为恶劣 。 当前 , 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已经成为各界的共识 。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多次强调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零容忍” , 并提出一系列“零容忍”的具体措施 , 形成组合拳 。 强化民事赔偿 , 建立完善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是其中重要措施之一 。
刘贵祥表示 , 集体诉讼制度为权利受损的中小投资者提供了便利、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 其“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的赔偿效应能够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和高压态势 。 因此 , 在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关于普通代表人诉讼的的基础上 , 证券法第九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了“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特别代表人诉讼 , 为我国集体诉讼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法律依据 。 司法解释通过详细规定具体的程序规则 , 为各级人民法院正确实施法律 , 统一裁判尺度 , 提高证券集体诉讼质量和效率 , 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引 , 使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落到实处 。
据介绍 , 此次最高法公布的《规定》全文共计42条 , 分四个部分 , 重点规范以下内容:一、全面规范普通代表人诉讼和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 。 普通代表人诉讼是指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提起的诉讼 , 包括当事人一方在起诉时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和以“明示加入”为特征的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特别代表人诉讼是指依据证券法第九十五条第三款提起的以“明示退出”为特征的特别代表人诉讼 。 二、细化了两类代表人诉讼的程序规定 , 包括先行审查、代表人的推选、审理与判决、执行与分配等 。 三、准确回应了代表人诉讼中的实践难题 , 如代表人诉讼的启动条件、代表人的推选方式、代表人的权限范围、调解协议的审查、重大诉讼事项的审查、代表人放弃上诉的处理、特别代表人诉讼的启动等 。 四、充分发挥投资者保护机构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职能作用 , 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各项工作 , 提高审判执行的公正性、高效性和透明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