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网站|国家统计局:上半年全国规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收降6.2%( 二 )


4、行业分类标准
执行《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 , 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gz/tzgb/201804/t20180423_1595390.html 。
5、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
6、2020年上半年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的上年同期数与之前公布的2019年上半年数据存在差异 , 主要原因是:(一)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发生增减变化 。 2020年上半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以上标准纳入调查范围 , 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而退出调查范围 , 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 , 使得规上企业数量发生变化 。 2020年上半年 , 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调查企业数量为5.9万家 , 比上年同期增加3635家 。 按照可比口径 , 2019年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为42830亿元 。 (二)加强统计执法 , 对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模以上要求的企业及填报的不实数据进行了清理 , 对相关基数依规进行了修正 。
(原题为《2020年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营业收入下降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