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企准入门槛进一步放宽

【新能源车企准入门槛进一步放宽】本报北京7月30日讯 采访人员黄鑫报道:7月30日 , 工信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相关负责人就日前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进行了解读 。 该负责人表示 , 此次修改旨在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 , 激发市场活力 , 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
据介绍 , 主要修改内容有三个方面 。 一是为了更好激发企业活力 , 降低企业准入门槛 , 删除了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 。 二是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止生产的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 。 三是删除了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的过渡期临时条款 。
上述负责人解释说 ,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生产企业连续两年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 , 需要特别公示 。 而《准入规定》关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特别公示的要求应与其保持一致 。 此外 , 由于过渡期临时条款主要适用于《准入规定》实施前已获得准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 , 要求其在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遵守有关过渡性规定 , 而目前过渡期已经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