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域|企业上市条件(科创板、创业板、主板及中小板、精选层)( 三 )


一、主体资格
1)主体类型:依法设立并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经营年限:连续经营三年以上;
3)主营业务: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5)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变更 。
二、财务与会计
1)净利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 , 累计净利润超过3000万元;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的损益计算;
2)收入: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超过5000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
3)股本总额:发行前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4)资产: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养殖权、矿业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其他:最近期末无未清偿损失 。
4、新三板的精选层(小IPO)
精选层准入条件:
根据《分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规定 , 新三板挂牌公司进入精选层有四个标准 , 分别为:
(一)市值不低于2亿元 , 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 , 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二)市值不低于4亿元 , 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增长率不低于30% , 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三)市值不低于8亿元 ,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 , 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合计比例不低于8%;
(四)市值不低于15亿元 , 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5000万元 。
这里的“市值”是指以挂牌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以下简称公开发行)价格计算的股票市值 。
创新层升级到精选层条件:
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 , 可以申请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 。 创新层挂牌公司完成公开发行并进入精选层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最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二)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100万股 , 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
(三)公开发行后 ,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四)公开发行后 , 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 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 , 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五)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其中公众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挂牌公司股东:
(一)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
不能进入精选层的原因:
(一)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行政处罚;或因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被全国股转公司等自律监管机构采取纪律处分;
(三)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 ,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挂牌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情形尚未消除;
(五)未按照全国股转公司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 , 或者未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