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连云港市疫情防控通告


连云港|连云港市疫情防控通告
【连云港|连云港市疫情防控通告】连云港市疫情防控通告
(连云港市疫情防控第19号通告)
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紧急通知 , 为坚决遏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 , 全面加大交通防控力度 , 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 尽最大努力减少疫情对全国的影响 , 现就进一步强化疫情交通防控通告如下:
    一、7月27日18时起 , 在连云港市域范围内设置12处省界公路查验点(见附件) , 对南京牌照车辆驾乘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健康码查验 。 其中:能够提供离宁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绿码的驾乘人员 , 自由通行;不能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健康码为黄码的 , 实行劝返;健康码为红码的 , 禁止驾乘人员离开车辆 , 由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规定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出现上述情况的车辆、人员具体信息以及来处、去向进行登记 。
二、全面暂停到南京市的道路客运班线 , 途经南京的道路客运班线(含定制客运)、旅游包车不得在南京上下客 。 本市出租汽车(包含网约车) , 不得送客前往南京等中高风险地区 。
三、机场、火车站、道路客运站有南京旅居史(7月10日以后 , 下同)的旅客 , 均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健康码为绿码 , 方可自由通行;对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旅客 , 由属地疫情防控部门采取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
四、进入城市公共交通站点的乘客须规范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核验 。 常规公交、出租汽车(包括网约车)驾乘人员须规范佩戴口罩乘车 。
    五、未尽事宜 , 将依据市防控办后续相关政策统一解释 。 对违反有关规定拒不配合的 ,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连云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