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杭州杀妻案家属对孩子监护发声 嫌疑人弟弟愿意抚养

【抚养|杭州杀妻案家属对孩子监护发声 嫌疑人弟弟愿意抚养】
新京报讯 7月26日晚间 , 杭州妻子失踪案犯罪嫌疑人许某某的弟弟告诉采访人员 , 自己愿意抚养许某某和来某利的小女儿 。
此前的7月25日 , 杭州市公安局通报了相关案情 。 据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初步交代 , 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妻子来某利产生不满 , 于7月5日凌晨趁来某利熟睡时将其杀死 , 分尸后分散抛弃 。
据三联生活周刊报道 , 许某某与来某利均为再婚 , 二人有一个女儿 , 今年11岁;许某某与前妻有一个29岁的儿子 。 此前 , 来某利的前公公曾对新京报采访人员表示 , 来某利与前夫于良(化名)有一个女儿 , 29岁左右 , 已经结婚 。
于良透露 , 大女儿曾说 , 小女儿在姨娘即来某利的姐姐处照顾 。 7月26日下午 , 来某利的姐姐告诉新京报采访人员 , 家人正在考虑来某利小女儿的监护、抚养问题 。
来某利姐姐称 , 现在来某利去世、许某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自己身患重病 , 家中还有两个孙辈小孩需要照顾 , 所以抚养来某利小女儿有一定困难 。 管(抚养)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 (孩子是否由我们照顾)她姐姐会决定的 。
对此 , 于良表示来某利小女儿应由与其有血缘关系的家属监护、照料 , 今后的生活费用会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 所以即使大女儿同意扶养小女儿 , 也要和自己商量 。
而犯罪嫌疑人许某某的家人方面 , 其弟弟表示愿意抚养来某利的小女儿 。 他说 , 小女儿与自己的女儿相差一岁 , 也有伴 , 关爱不会少 。
依据民法总则 ,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 , 由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为祖父母、外祖父母;二为兄、姐;三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 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抚养|杭州杀妻案家属对孩子监护发声 嫌疑人弟弟愿意抚养】据来某利的前公公及许某某老家浙江省诸暨市球山村村民透露 , 来某利、许某某双方的父母均已过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