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导体|桂林一公司破产股东被指造假债权 数十真债权人1.5亿借款或打水漂( 二 )


据蒋先生、何先生、黄先生等债权人介绍 , 有两个“债权人”在进行债权申报中 , 还出现添改内容的情况 , 公司原本只是盖章见证确认股东唐道明个人借款的事实 , 而债权申报人却在公司名称前添加“借款人”字样 , 将股东个人债务转化为金友公司债务 。 还有一个叫蒋某萍的“债权人”向唐道明的私人账户打入2500万元后 , 即刻便从唐道明的账户中消失 。 与金友公司的账户也没有任何来往痕迹 。 更有甚者 , 债权申报人所提交的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和民事调解书已明确公司无法律责任 , 但仍被初审确认为公司债务 。 “这是再明显不过的错误认定了 , 我们向法院和管理人提出异议 , 都没有引起他们的重视 。 ”
关于上述蒋先生、何先生、黄先生等人所述的债权申报人私自添加内容、篡改证据 , 以及与生效法律文书裁决结果不一致债权初步审定的问题 , 在金友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蒋金月于2019年8月8日递交给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和金友公司破产管理人的《情况说明》中也得到了佐证 。
这份《情况说明》显示 , 蒋金月也认为 , 破产清算工作中出现了股东唐道明的大量个人债务被认定为公司破产债务的问题 。 其表示 , 唐道明曾于2016年6月至9月(共63天)短暂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 在这期间 , 唐利用掌握公司印章的机会 , 将其在2011年至2015年大量个人债务转化为公司债务 , 共涉及36笔 , 借款本金金额达5500余万元 。 而这些申报债权的凭据 , 大多却是唐道明与其妻子蒋某玉之间的转款 。
蒋金月提交给破产管理人的债权异议书显示其对涉及唐道明的1亿多债权不知情 。
公司名下土地被“抵债”到股东私人手中
债权人不仅强烈质疑金友公司股东唐道明制造大量虚假债务 , 而且对属于公司所有的一块19亩土地被莫名其妙抵让给另一位所谓“债权人”蒋某的做法 , 也坚决不予认可 , 他们表示 , 该蒋姓债权人的1200万元债权完全是子虚乌有 。
何先生等人称 , 财务流水显示金友公司向官桥村委转账950万元等证据足以说明 , 官桥村19亩预留地的使用权归属金友公司 。 而蒋某也于2014年9月15日书面声明上述1200万元债权与其本人无关 , 那么管理人认定把公司19亩预留用地充抵给蒋某的做法就是错误的 , 必须予以纠正 。
近日 , 债权人代表将唐道明、蒋某在桂林市金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案中涉嫌违法犯罪问题 , 向桂林市公安局经侦部门报案 。
报案材料详细介绍了案涉的这19亩土地是如何通过“债务中转” , 由公司财产落入股东唐道明私人手中的 。
据债权人介绍 , 2014年9月前 , 蒋金月向唐道明累计借款本息达1200万元 。 于是 , 唐道明以要求蒋金月归还借款为由 , 请来蒋某和陈某两位公司外人员 , 陈某充当借贷角色 , 蒋某充当代蒋金月还款给唐道明的角色 。
具体操作方法是 , 2014年9月15日由陈某向蒋某转款1200万元 , 然后蒋某再将1200万元转给唐道明 , 最后唐道明又把1200万元转回给陈某 , 分毫没有经过蒋金月或金友公司账户 。 次日 , 蒋某、唐道明、蒋金月、金友公司四方签订一份《借款合同》 。 这样 , 蒋金月向唐道明借款1200万元 , 就变成蒋金月向蒋某借款1200万元 , 唐道明顺利地将自己借给另外一股东蒋金月的1200万元变成了公司的债务 , 即公司欠蒋某1200万元 。
蒋金月于2021年7月12日手写的一份关于对部分已申报债权认定的异议函显示 , 这些合同和协议都是唐道明逼他签的 。 “如果我不签 , 他逼我还钱 , 我真是无奈 , 其实蒋某至今我也不认识……”蒋金月表示 , 对于唐道明如此别有用心的操作 , 后来他才醒悟过来是个“圈套” 。
而事实上 , 蒋某于2014年9月15日也有一份书面声明 , 声明上明确表明该1200万元出借款项其本人并无实际出资 , 即承认了2014年9月15日的1200万元借款对于蒋某本人而言是虚假的 , 该1200万元实际上是金友公司股东唐道明与蒋金月之间的债权债务 , 唐道明才是该1200万元真正的债权人 。
债权人代表们认为 。 蒋某、唐道明等人上述行为未经公司另一股东蒋建华同意实施 , 而是请来一位非股东身份的蒋某 , 通过一个简单“走账程序”和一份所谓的《借款合同》 , 便将股东之间的债务转化为公司债务 。 这是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行为 , 是非法无效的 。
另据了解 , 2016年1月28日 , 蒋某、唐道明、蒋建华等人还签订了一份所谓的《预留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 在金友公司破产后 , 蒋某就依据上述协议主张用1200万元“债权” , 冲抵金友公司位于官桥村19亩预留地的使用权价款 , 主张该19亩土地使用权属于自己 。 2021年7月5日 , 破产管理人在金友公司破产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中确认了该19亩预留地的使用权属于蒋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