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将举办2020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 二 )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做好重点资源遴选推荐 。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地方自主、企业自愿 , 广泛动员、优中选优”的原则 , 参照本次活动总体要求和特点 , 抓紧遴选确定拟参加全国“消费促进月”的重点活动、重点城市、重点企业 , 以及拟在9月9日启动仪式当天同步举办的活动及具体方案 , 尽快形成并报送推荐名单和活动方案(原则上各地推荐的重点城市不超过本地区地级市的50% , 每个城市推荐重点企业不超过100家) 。 商务部将根据各地推荐情况 , 统筹精选公布本次活动的举办城市、活动内容、参加企业总目录 , 统一冠名全国“消费促进月”活动品牌 。

(二)抓实各项活动实施落地 。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总结前期活动经验基础上 , 精心组织策划本地区“消费促进月”活动总体实施方案 , 统筹指导重点城市编制符合统一要求、彰显本地特色的细化实施方案 , 层层压实责任 , 确保方案逐条落实;要省市联动、政企协同 , 组织督促重点企业做好重点活动的前期筹备和全程实施 。 要兼顾本地区同在“消费促进月”框架内开展的其他促销活动 , 确保各级活动办细办实办出成效 。 要做好本地区促消费活动计划、预算安排与消费促进月总体安排的衔接 , 为本次活动争取力度更大、切入更准的政策措施 , 会同相关部门狠抓落地见效 , 切实做到因城施策、逐店落实 。

(三)强化活动成效量化统计 。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优化顶层设计 , 整合报送渠道 , 统一数据口径 , 搭建发布平台 , 积极推动与银行支付和第三方支付交易数据共享融合 , 在“消费促进月”活动期间 , 同步统计本地出台的支持政策措施、开展活动的场次、实现的销售总额、拉动的消费总量等可量化的成效 , 跟踪梳理活动中的消费亮点、典型案例 , 以及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 动态发布相关信息并及时向商务部报送 。 活动结束后 , 按要求尽快向商务部报送本地区“消费促进月”活动的全面情况和量化成效 。 商务部将汇总形成相关报告 , 通过多种渠道 , 对各地的好政策、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开展专题宣传和重点推广 。

三、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 本次活动是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 , 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 , 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基础性作用的有力抓手 , 是今年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一项重要举措 , 是推动形成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的重要途径 。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 高度重视 , 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 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 组建工作专班 , 细化分工、明确进度、落实责任 , 充分发挥本地“消费促进月”总体谋划、因地制宜、因地施策、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 , 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 取得积极成效 。

(二)加强协作联动 。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央地、省市、政企、部门的四级联动机制 , 加强部门协作沟通 , 推动工商、农商、银商合作 , 为制定活动方案、出台支持政策、获取统计数据等重点工作形成共识与合力 。 要用足用好内外贸发展专项资金 , 在符合使用范围和财务规定前提下 , 支持农商互联、电商进农村、出口转内销等工作开展 。 要通过市场化手段 , 充分调动行业商(协)会、中介组织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力 , 为活动出谋划策、造势宣传 , 进一步创新活动模式和内容 , 力争实现消费促进工作新突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