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药品耗材采购政策第二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制定

【完善药品耗材采购政策第二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制定】《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日前正式公布 。
通知提出 , 完善药品耗材采购政策 。 有序扩大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 , 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试点 。 鼓励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与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结算药品货款 。 指导地方全面执行中选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采购、配送和使用政策 。
业内认为 , 下一阶段 , 中成药口服制剂、胰岛素、生物类似药被纳入集采的可能性较大 。 另外 , 在应采尽采这一原则的指导下 , 被纳入集采的品类大概率将持续扩充 。
通知还提出 , 促进科学合理用药 。 实施合理用药监测 , 定期公布监测情况 , 推动医疗机构优化和规范用药结构 , 促进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 , 落实“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等要求 。 加强国家药品使用监测平台建设 。 推进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 , 组织开展重大疾病基本用药临床综合评价试点 。 制定第二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 。
分析人士认为 , 此前 , 国务院就曾发布过相关文件要求促进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 , 提出“逐步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公立医院、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分别不低于90%、80%、60%” 。 随着基药目录地方增补的取消 , 国家基药目录调整的常态化 , 在政策保证使用的背景下 , 基药目录的准入将获得医药企业更多的重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