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停事件|乱停乱放!日照公安交警严查( 三 )


日照公安交警提醒:车辆乱停乱放及各类交通陋习 , 不仅影响城市形象 , 还影响道路的安全畅通 ,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行动起来 , 自觉安全文明出行 , 主动制止和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
创城进行时
为确保创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成效 , 日照公安交警部门在整治过程中 , 对驾驶人及时到场的 , 现场进行宣传教育 , 责令其限时将车辆驶离;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 , 依法对车辆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对长期停放、影响交通安全和创城形象的“僵尸车” , 依法进行曝光和处置;对24小时不间断抓拍的违停车辆 , 全部及时录入非现场执法系统;同时 , 加强警媒联动、阵地宣传和公益宣传 , 利用“不文明交通行为随手拍”“直通路面曝光台”等形式 , 以事说理、以案明德 , 强化宣传引领 , 全力营造人人参与文明交通、处处彰显交通文明的良好氛围 。
自7月中旬以来 ,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联合市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交公司等部门单位 , 召开停车管理工作联席会议 , 汇总讲评前期城市停车管理工作 , 听取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和意见建议 , 探讨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从规范建设管理、停车收费标准和运行监督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
为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市区重点路段停车秩序管理工作 , 交警支队还组织相关科室和市区交警大队分管负责同志到各交警大队辖区实地查看停车秩序等情况 , 就创城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和进一步完善停车设施、扩大停车资源、不断满足停车需求等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
机动车乱停乱放的危害
(一)道路通行能力降低 。 违法停车极易造成交通堵塞 , 延误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宝贵时间 , 侵害他人的正当权益 。
(二)影响交通安全 。 机动车停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 , 造成行人走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的现象频繁发生 , 交通秩序混乱 , 存在安全隐患 , 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 , 损害了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
(三)影响城市形象 。 乱停乱放行为使得城区秩序较为混乱 , 使城市品位和形象大打折扣 , 影响了群众出行质量的提高和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的改善 。
(四)影响交管工作正常开展 。 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对人民群众出行造成了不便 , 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 不利于交管工作的开展 。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 , 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 , 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 。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 , 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 , 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 。 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 , 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 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 , 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
严查整治只是手段
只有大家都遵守交通法规
养成文明停车、规范停车的习惯
才能解决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
创城人人有责 , 你我共同努力!
来源 :日照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