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光明时评:大坝挖洞建餐厅,防洪基础设施监管不能“开小差”

作者:朱昌俊
秦淮河是长江下游右岸支流 , 由东向西横贯南京主城 。 汛期防洪形势严峻 , 但秦淮河的防洪大坝被向内挖空十几米 , 多家餐厅、酒吧在大坝“肚子里”营业 。 总台央广采访人员独家报道后 , 涉事餐厅、酒吧25日已经停业并进行拆除 。
防汛|光明时评:大坝挖洞建餐厅,防洪基础设施监管不能“开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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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是不少地段的步道、树木被淹没 , 甚至已经有水漫出河堤 , 渗向周围街道;一边却是坝体内部深度达十几米的酒吧、餐厅仍在正常营业 。 这样一种反差在防汛一级应急响应下 , 无疑显得过于刺眼 , 也难免不让人对当地的防汛安全产生疑虑 。
如专家所言 , 这些公然开进坝体内部的经营场所 , 对坝体安全的削弱程度要经过实地勘测后才能得出确切结论 。 但大坝挖洞建餐厅 , 已明显涉嫌违规 。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规定 , 在堤防和护堤地 , 禁止建房;《南京市防洪堤保护管理条例》也明确 , 防洪堤管辖范围内不得建房 。
事实上 , 从目前媒体的跟进调查和当地相关部门的回应看 , 这一做法在规划、管理、审批等多个环节都存在明显疑问 , 且存在时间已长达6年之久 。 如果说在平时 , 对其合理性的审视容易被忽视 , 那么在今年的防汛形势下 , 该现象到底是否合理 , 责任出在哪 , 又当如何纠偏 , 是该有本明白账了 , 不能仅仅是一拆了之 。
当然 , 这起引发关注的个案 , 所对应的防洪、拦洪基础设施监管问题 , 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 梳理近些年的公开报道不难发现 , 有关防洪堤坝的日常管理、河道侵占、违规建设等问题 , 在不少地方都有所出现 。
如近期多地通报的防汛救灾典型问题案例中 , 就包括对水库疏于管护、坝体查险排险不力的现象;因河道侵占加剧的洪涝灾害风险 , 更曾在个别地方造成了引发全国关注的防洪责任事故;至于堤坝上违规建商品房甚至别墅的现象 , 也不时见诸媒体报道 。 而它们与坝体内部开餐厅的现象 , 都涉及防洪基础设施的有效监管问题 。
近年来 , 在防洪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上 , 从国家到地方都在加大力度 。 但是 , 防洪效果的保障 , 除了需要适配的基建投入力度 , 也还要有科学、有效的基础设施监管的支撑 。 这里面既有责任落实的问题 , 也有观念和意识的问题 。
前者 , 主要指向防洪基础设施日常管理 , 是否获得足够的重视 , 它不仅需要避免重建设而轻监管、维护的治理窠臼 , 也要构建科学分工、权责明晰的监管机制 , 杜绝“九龙治水”的尴尬 。 应对这种局面 , 能否将防洪基础设施监管责任纳入“河长”制中 , 或值得考虑 。
后者 , 则要把城市内防涝和外防洪有机结合 , 相关投入、维护、监管 , 都应该建立在科学谋划的基础上 , 避免失衡 。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 , 近些年城市内涝引发的“看海”现象 , 引发了诸多关注 , 与此对应 , 不少地方都提出了明确的治理规划 , 投入上也堪称是大手笔 。 这当然是必要的 。
但是 , 城市在防洪方面的投入 , 以及管理力量的配备 , 也应该有与其重要性相对等的重视 。 要知道 , 虽然大洪水对城市的威胁 , 在频率上相对内涝要低 , 然而其重要性却丝毫不低 , 甚至可以说是一种更高级别的“城市安全” 。 那么 , 相应的防洪应对 , 显然就不能仅是局限在洪灾来临之时 。 简言之 , 城市既要防涝 , 也不能忽视防洪 。
“千里之堤 , 溃于蚁泬” 。 这是一种实指 , 也是一种虚指 , 也即包括堤坝在内的防洪基础设施的监管 , 同样容不得任何“开小差” , 任何的松弛、疏忽 , 都可能带来大问题 。 且监管到位 , 才能实现对“蚁泬”的及时发现和补漏 。 可以说 , 对人命关天的防洪基础设施的有效管理 , 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 。 眼下破纪录的南方洪灾 , 应该让各级部门和地方 , 对此有更深刻的体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