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这,不是我干的!

_本文原题是这 , 不是我干的!
2018年11月3日 , 辽宁省铁岭市开原某小区发生火灾 , 有人员伤亡 , 急需支队火调技术科提供技术支援……
接到通知后 , 薛伯遒和张清武迅速赶往火灾现场 , 一路上他们没有过多的交流 , 很多问题在他们的脑子里画着问号 , 伤亡人数是多少?火灾原因是什么?
起火建筑为小区25号楼 , 该建筑地上共6层 , 砖混结构 , 共5个单元 。 每单元一部楼梯 , 1层为车库 , 车库与楼梯间不连通 , 2层至6层每层3户 , 共15户 , 起火场所在一单元内 。
薛伯遒和张清武走进了那扇变了形的单元门......“还有两个多小时太阳就要落山了 , 时间紧、任务重 , 咱们分组开展工作 。 ”薛伯遒把人集中起来分了组 , 天黑之前必须得有个眉目 。

李某|这,不是我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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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老张和小薛组成的勘验组负责现场勘验 , 在1层漆黑的楼梯间内 , 由东至西依次停放着3辆已经烧毁的电动自行车(图由左至右 , 依次为1号、2号、3号) 。 “到底哪辆车才是罪魁祸首呢?”老张陷入了沉思……
3号电动自行车烧毁程度最轻 , 车身塑料部件受热熔化 , 东侧的2辆电动自行车烧毁严重 , 只剩下金属残骸 , 在与1号电动车相邻墙面上呈现的清洁燃烧痕迹引起了勘验人员的注意 , 贴邻饮用水检查井的金属门变色 , 其表现形式为V形燃烧图痕 。 V形燃烧图痕底端踢脚线瓷砖已炸裂脱落 , 对应部位就是1号电动自行车的中部 , 这就说明 , V形燃烧图痕处的1号电动自行车是最先起火的 。 因为该处火源位置较低 , 使得V形燃烧图痕底端踢脚线瓷砖炸裂脱落 。
2号电动自行车左侧铝质构件全部熔化 , 右侧有残留 , 而3号车的烧损程度明显相对较轻 , 这就说明:2号、3号电动自行车的烧毁是1号电动自行车起火向西蔓延的结果 。

李某|这,不是我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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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这,不是我干的!】此刻老张的目光落到了1号电动自行车的残骸上 。 老张眼前突然一亮 , 就在这堆废铁中发现了一个不一样的“信息” 。 车架中部电瓶上方有一块与其它部位不同的蓝黑色变色痕迹 , 这个发现让他们非常兴奋 。 这个痕迹说明这里出现过较长时间的高温 , 那么起火点就在这里!
在进一步勘验过程中 , 两人发现并提取了与车架粘连在一起的铜质多股导线存在明显熔痕 , 这就证明在这里发生过接触短路 , 继而引发了火灾 。 老张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
然而 , 询问组对1号车车主李某的询问结果与现场证据“完全”不吻合 , 李某称:因身体受伤已经很久没骑电动自行车了 , 而且电动自行车也很久没有充电了 , 车也不是他本人停放在楼梯间的 。
难道是现场勘查人员的判断出了偏差?
这时 , 视频调查组带回来好消息:经调取小区西门监控录像显示 , 起火前半小时李某骑电动自行车经西门进入小区 , 南侧超市摄像头清晰拍摄到起火单元冒烟的时间 , 这些证据给火调人员带来新的希望 。
肇事的电动自行车到底是不是李某停放在楼梯间的?询问组也有了重要的突破 , 经同单元住户证实:火灾前20分钟左右 , 看见李某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梯间1层靠东墙处 。
送检电动车充电线和电瓶连线的金属熔痕经沈阳消防科研所鉴定 , 分别确认为二次短路熔痕和接触短路熔痕 , 确定了李某实施了充电行为 , 火灾是电瓶连线短路引起的 。

李某|这,不是我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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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老张所有的疑虑都被解除了 , 火灾的原因浮出水面 , 一条着实有力的证据链锁定了李某 。 火灾当日李某中午骑行电动自行车由西门进入小区 , 将车停放在楼梯间1层靠东墙处 , 随后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了充电 , 在充电的过程中电瓶接线与车架接触发生短路引发火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