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方进入中国驻休斯敦总领馆”,挑衅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美方进入中国驻休斯敦总领馆”,挑衅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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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 。

据外交部官网消息 , 当地时间7月24日下午 , 美方执法人员强行进入中国驻休斯敦总领馆馆舍 。 对此 , 外交部发言人回应称 , 中国驻休斯敦总领馆馆舍是外交领事馆舍 , 也是中国的国家财产 。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和《中美领事条约》 , 美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中国驻休斯敦总领馆馆舍 。 对于美方强行进入中国驻休斯敦总领馆馆舍的行径 , 中方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 已提出严正交涉 。 中方将就此作出正当和必要反应 。

强行进入领馆馆舍 , 违反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两个建交国之间维持正常的外交渠道 , 是确保外交沟通渠道顺畅、促进协商共识、消除分歧误会、避免误判及矛盾激化的重要保障 。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 , 以及两国间协商共识 , 在对方特定城市开设领馆、建立领区 , 其目的是方便与促进领区内两国各界民众相互了解 , 为领区内派驻国侨民提供领事保护 , 以及为领区内接受国公民提供与中国交流的各种必要手续和方便 , 在国际社会意义重大 。

 

需认识到 , 在两国双边及外交关系正常的情况下 , 维持彼此境内对方使领馆的存在 , 并依照两个《公约》给予应有的待遇和工作便利 , 并不是一种施舍或单方面赋予的特权 , 而是一种基于国际公约的义务 , 和一种基于双边外交关系的责任 。

 

针对美方关闭中国驻休斯敦总领馆的单方面挑衅行为 , 我国有关方面给予强烈谴责 , 敦促美方立即撤销有关错误决定 , 并随着事态发展 , 进行了有理、有力、有节的回应 , 是完全正当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

 

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 , 即便在外国领事馆暂时或长期停闭 , 甚至两国断绝领事关系等更严重情况下 , 接受国也必须“尊重并保护领馆馆舍以及领馆财产与领馆档案” 。

“美方进入中国驻休斯敦总领馆”,挑衅国际关系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