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新闻|租房合同签了三年,中介公司过半年就“毁约”要退房,称房子不符合市场价( 二 )


红星新闻|租房合同签了三年,中介公司过半年就“毁约”要退房,称房子不符合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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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小区房源租金价格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在租房平台检索发现 , 该小区同类公寓出租价格在2000至3500不等 , 其中以2600左右居多 。 张女士说 , 出租价格是当初谈好的 , “这也是经过他们评估的 , 就是这个价 , 现在中介说别的房东价格低我的高 , 就不租了 , 那如果涨价了他们会反悔吗 , 价格走势谁都说不准 , 不能不按合同办事” 。
红星新闻|租房合同签了三年,中介公司过半年就“毁约”要退房,称房子不符合市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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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第七条规定
针对中介提的理由“房子不符合市场价” , 张女士表示合同没有此类规定 , 但对方以合同第七条来回复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在合同上看到 , 第七条中规定“(甲方)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 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
根据张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联系到四川悦冠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吴姓工作人员 , 其表示根据合同规定 , 张女士的房子不符合市场价格 , 合同上有写甲乙双方 , 若该房屋严重不符合规定的话 , 乙方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 。
但对于合同中该房屋严重不符合规定的具体含义 , 吴先生称:“就是大致意思 , 别的房东都是租两千 , 她给我们租的三千 , 我们是傻的吗 , 我们给了押金 , 打了半年房租 , 她也没有一点损失 。 当初签的的时候她那个小区是新小区 , 没有人知道价格 , 她要是有什么不满意 , 打官司都可以 , 我们并不是说不给她赔钱 , 法院怎么判我们怎么赔 。 ”
律师说法:
中介公司没有单方解除权
其行为应属违约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宋宏宇律师表示 , 中介公司的行为属于违约 , 其强调的不符合市场价不能作为单方面解约的理由 , 单方解除权只能由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 。 现在的情况下 , 中介公司没有单方解除权 , 其单方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属于违约 , 张女士可以主张其承担违约责任 , 方式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 , 或由张女士单方解除合同 , 同时主张中介公司承担违约金 。 此外 , 因中介造成钥匙丢失 , 故其还应承担换锁的费用 。
四川澳南律师事务所曾林刚律师认为 , 首先需要确认双方租赁合同的效力 。 从当前的资料和事实反映的情况来看 , 双方的合同并不符合《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 故应属有效合同 , 双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
合同有效的情况下 , 解除合同后方可不履行相应的义务 。 解除合同有三种方式:一是协商解除 , 二是法定解除 , 三是依约解除 。 当前中介公司是以依约的方式解除 , 其称依据合同约定的“若房屋严重不符合规定的话 , 乙方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 , 但双方并没有对严重不符合规定的情形进行具体约定 , 属于约定不明 。 按照《合同法》第125条的规定 , 对合同条款理解有争议的 , 应当按照合同目的、交易习惯、诚信原则等进行确认;而交易价格是双方自愿达成的意思表示 , 且价格的波动是市场自然规律 , 市场价格现双方各执一词并无定论 , 也没有第三方权威机构的认定 , 另外价格因素也并不影响合同的履行 。 因此中介公司欲以此解除合同 , 于法无据、于事实无据 , 故中介公司没有单方解除权 , 其行为应属违约 。 如双方协商无果 , 建议张女士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 , 但应有相应的证据支撑其主张的事实和观点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马天帅 刘成梦 实习生 谭元锴 摄影报道
编辑 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