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遏制货车非法改装,严厉打击“百吨王”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24日电 据工信部24日消息 , 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 , 决定自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组织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 , 预防和遏制货车非法改装行为 , 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 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及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
通知要求 , 动员各地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部署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工作机制的力量 , 通过集中排查、重点检查、突击抽查、专项治理等方式 , 强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5类重点货车生产改装监管 , 严把车辆生产制造源头质量关 , 落实货运企业对车辆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 , 严厉打击“大吨小标”“百吨王”及倒卖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 从严查处取缔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生产企业、维修企业、货运企业、检验机构和非法改装“黑窝点” , 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违法违规企业和人员法律责任 , 健全和完善货车生产改装监管机制 , 为实现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问题打下良好基础 , 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根据通知 , 专项整治工作包括三个阶段:
组织部署阶段(2020年7-8月)
省、市两级工信、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 细化目标任务、步骤安排和工作要求 。 2020年8月底前 , 将本省(区、市)工作方案报本省(区、市)落实《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工作机制 , 并报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 。
【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遏制货车非法改装,严厉打击“百吨王”】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
省、市两级工信、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 对辖区货车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和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全面检查 , 对非法改装“黑窝点”全面排查整治 , 2020年12月、2021年3月底前将季度检查结果报本省(区、市)落实《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工作机制 , 并报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 。
总结完善阶段(2021年4月至5月)
省、市两级工信、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要及时推广经验做法 , 总结专项整治情况 , 全面梳理问题症结 , 研究提出完善货车生产改装管理意见建议 , 2021年5月底前将工作总结报本省(区、市)落实《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工作机制 , 并报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 。
通知提出四项主要任务:
货车生产改装企业排查整治 。 各地工信、市场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面排查辖区内货车生产改装企业 。
一是检查企业实际生产状况 。 摸清辖区内生产改装企业底数 , 全面核查、突击检查企业现场生产条件及生产一致性管理体系、车辆合格证管理体系运作和保持情况 。 检查2019年以来企业生产、检验、销售和库存记录 , 比对零部件采购记录和车辆合格证上传数据 , 严厉查处虚假上传合格证数据、倒卖合格证等问题 。 重点调查“5类重点货车”尤其是低平板半挂车生产改装企业 , 检查企业生产订单、生产销售合同、关键零部件采购等记录 , 严厉打击“定制化”超载超限车辆行为 , 对嫌疑情形开展深入调查 , 对发现从事普通货运企业或个人购买的 , 通报相关部门深入追查车辆实际使用情况 , 实施重点监管 。 突击检查方式的企业检查比例不得少于20% 。
二是检查货车产品生产质量 。 开展现场产品抽样检验 , 核查现场生产的货车产品生产合格证和车辆一致性证书 , 核查车辆外观、尺寸、质量等关键技术参数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情况 ,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大吨小标”、为非法改装预留部件或装置、制作使用“值班车厢”骗领检验合格报告等问题 。 有关车型《公告》参数可登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