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武汉对9类首次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中年|武汉对9类首次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武汉市新闻发布会【武汉对9类首次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7月23日下午 , 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 , 武汉对9类首次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 9类首次轻微环境违法具体情形为: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已开工建设;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 , 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使用;未依法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超标排放污染物;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未按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未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未规范设置危险废物标识;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 , 需要延续而未按照规定办理延续手续;未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 (长江日报)
中年|武汉对9类首次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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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