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中山环保部门出台稳企安商十八条措施,环评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 二 )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杜敏表示 , “十八条措施”的实施 , 对于企业而言首当其冲的利好就是审批时限进一步缩短 , 通过优化审批流程 , 环评审批的时限进一步压缩 , 比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时限 , 法定是60工作日 , 已经压缩到20个工作日 , 现在进一步压缩到15个工作日;对试行告知承诺制的项目 , 比如学校、旅游开发等项目 , 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 , 压缩到3个工作日 。
“其次审批手续进一步简化” , 杜敏表示 , 按照《豁免名录》 , 部分以前要进行环评审批的项目 , 现在豁免 , 不需要进行环评 , 比如食品加工小作坊 , 按照以前的管理要求 , 要编制环评文件 , 经过审批才可以建设 , 现在豁免 , 不用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海洋工程项目以前是要单独编制海洋环评文件 , 如果一个工程既涉及陆地工程 , 又涉及海洋工程 , 就要编制两份环评文件 , 现在合二为一 , 只需要编制一份总体的环评文件 。 “另外环评内容进一步精简 , 实行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联动 , 对位于产业园区且符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的建设项目 , 可简化有关编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