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套牌出租车的“调包计”( 二 )


接到报案后 , 民警立即对嫌疑车辆出入中心现场的情况展开追踪布控 。 经过反复勘查 , 民警发现了嫌疑车辆的落脚点——锦江区银木街某小区 。 民警随即赶往上述地址查找作案车辆 , 通过视频固定的特征 , 推断出小区路边停靠的一辆出租车就是作案车辆 。 接下来的时间里 , 民警又继续侦查确定该嫌疑车辆的作案时间和作案地点 , 掌握了其作案规律 。 8月27日 , 民警认为时机成熟 , 决定兵分两路展开收网行动 。 一路在339路段伺机抓捕嫌疑人 , 另一路跟踪作案车辆找寻被害人 , 最终成功将杨某某抓获归案 。
经过整理核对 , 杨某某累计作案11起 , 涉案金额35810元 。 后公安机关以杨某某涉嫌诈骗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
【辉县|套牌出租车的“调包计”】但是 , 在罪名认定上 , 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检察官周振威却有不同看法 。 检察官认为 , 被害人只是把手机借给嫌疑人导航使用 , 不属于处分财产;嫌疑人虽然虚构了事实 , 但只是盗窃过程中的一种手段;嫌疑人最终是利用调包的方式以假乱真取得财物的 , 而非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而自愿处分财物 。 因此嫌疑人仍然是通过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 , 应认定为盗窃罪 。 随后检察机关以杨某某涉嫌盗窃罪对其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 (检察日报 查洪南 毛静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