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全国股转公司:精选层半年报披露监管要求对标上市公司

7月22日 , 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关于做好挂牌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部署2020年挂牌公司半年报披露工作 , 对挂牌公司、主办券商在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及报送工作中应重点关注的事项提出了具体要求 。
根据新三板改革落地工作安排 , 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半年报内容与格式模板进行了调整 , 首次发布了精选层公司半年报模板 , 并对创新层、基础层公司半年报模板进行了修订 , 三个市场层次挂牌公司半年报的披露要求较好地体现了差异化安排 , 契合了不同层次企业的定位和特点 。
【要求|全国股转公司:精选层半年报披露监管要求对标上市公司】一是鉴于精选层公司经过公开发行 , 其股权分散度、市场关注度等较高 , 在半年报披露的监管要求上总体对标上市公司 。 相比创新层、基础层公司 , 精选层公司半年报的披露内容将更加全面和详细 。 例如 , 要求披露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风险、特别表决权股份相关安排可能产生的风险、被调出精选层的风险等风险提示事项;披露核心竞争力变化、环境信息、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等重要经营情况;披露不同类型重大关联交易的详细情况;披露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要求额外披露比较式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等 。
二是对于创新层、基础层公司 , 结合成本收益配比原则 , 适当降低披露要求 , 突出财务、非财务方面重要信息的披露 。 特别是对基础层公司 , 进一步精简了需要说明的事项 。 例如 , 就财务数据变化、诉讼、对外担保、对外提供借款等方面的披露设置了10%的免于披露比例 , 在满足投资者信息需求的基础上 , 尽量降低挂牌公司的信息披露成本 。
为便于各市场主体了解2020年半年报编制与披露的最新变化以及差异化安排 , 全国股转公司录制了相关培训课程 , 将于近期在我司官方网站服务专区内上线 。 下一步 , 全国股转公司将强化信息披露一线监管力度 , 依托科技监管手段 , 深化监管协作 , 有效开展2020年半年报监管工作 , 以信息披露为抓手 , 督促挂牌公司规范运作 , 不断提高公司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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