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租客屋内现偷拍洗澡摄像头 房东:不是我装的

  女租客屋内现偷拍洗澡摄像头 , 房东:不是我装的 , 会积极处理

  7月21日 , 租住在山西省太原市一小区的张琳琳(化名)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 她与合租舍友发现屋内有两个偷拍摄像头 , 内存卡中视频已超4000条 , 其中包括她们洗澡的视频 。

  张琳琳称 , 今年3月她通过平台“安居客”租到该房 。 7月18日 , 她的舍友挪动家具时发现墙上有摄像头 。 “我们查看发现 , 屋内共有两个摄像头 , 一个正对着卧室的床 , 一个正对着卫生间 。 ”张琳琳称 , 事发后她们向太原市迎泽公安分局老军营派出所报警 , 并和舍友查询租房平台发现 , 房东一共有6套房在出租 。

  她提供的两张房屋租赁合同显示 , 她从今年3月起租该房 , 短租1个月;随后又续租到2021年3月12日 。 每月租金350元 。 出租方为王某某 。

  同日 , 该房间的出租人王某某回应称 , 目前他们正在和(公安)局里边沟通 , 清楚情况后再告知 。 他否认是他安装的摄像头 , 称“查清楚原因会再联系” 。

  王某某表示 , (房间出现摄像头)他肯定有其连带责任 , 会积极处理 。 他表示 , 他对外出租的房子并没有6套 , 只有两套是他自己出租的 。 他称 , 因为房子刚好在医科大附近 , 所以租客多为年轻人 。

  7月21日 , 澎湃新闻通过老军营派出所联系到7月18日执勤的民警 , 该民警表示 , 无法透露相关信息 , 采访需要联系迎泽分局宣传部门 。

  21日下午 , 澎湃新闻多次拨打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公安分局政治处电话 , 截至发稿前 , 无人接听 。

  张琳琳怀疑 , 是房东安装的摄像头 , 她担心这些视频被上传到黄色网站牟利 。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律师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 , 偷拍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的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 , 应被治安处罚 。 使用针孔摄像偷拍 , 造成严重后果的 , 还涉嫌触犯《刑法》第284条的“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 应追究刑事责任 。

  丁金坤律师提醒 , 在无法找到侵权人的情况下 , 当事人可以追究房屋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 因为出租人有义务保证租赁房屋中的隐私安全 , 而出租人赔偿后 , 日后可以向侵权人追偿 。

  采访人员 吕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