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持锯虐杀4子女]母亲持锯虐杀4子女致2死1伤,法院一审判决:死刑!

常言道虎毒不食子 , 然而拥有智慧的人类有时候比老虎更令人感到可怕 。 日前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母亲持锯虐杀四名亲生子女的案件进行了复核裁定 , 该起案件中的母亲宋某亲手杀死两名子女 , 另有一名子女受伤 。 手段之残忍 , 影响之恶劣不言而喻 。 最终法院对被告人作出的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刑事判决 。
经查 , 因对生活失去信心 , 宋某某萌生杀死四个儿女后自杀的念头 。 2018年1月26日9时许 , 宋某某将其四个子女哄骗进其位于惠州市博罗县泰美镇某村某小组5号家中的房间 , 并到杂物房拿了一把锯子返回房间 , 将门反锁后 , 即持锯子对躺在床上的小儿子陈乙动手 , 左手按住陈乙口鼻 , 右手持锯子锯陈乙脖子 , 直至断气不动 。 紧接着 , 宋某某在床上将大儿子拖近身旁 , 用同样手法 , 持锯子将大儿子陈甲锯死 。 然后抓住想逃走的大女儿陈丙 , 并持锯子锯陈丙的脖子 , 遭到陈丙极力反抗和呼喊求救 , 陈丙被锯伤脖子和双手 , 被害人的爷爷听到求救声破门进入房间 , 宋某某趁机逃离现场 。
经法医学鉴定 , 死者陈乙系生前被他人使用锐利物体割划颈部致右颈总动脉、右颈内静脉断裂致大失血死亡 。 死者陈甲系生前被他人使用锐器割划致双侧颈总动脉、颈内静脉断裂 , 大失血而死亡 。 被害人陈丙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 经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 被告人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的行为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认为 , 被告人宋某某非法故意杀害他人 , 并致二人死亡一人轻伤 ,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 宋某某具有自首情节 , 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 宋某某案发时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 , 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 故对宋某某判处死刑 , 不必立即执行 。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定罪准确 , 量刑适当 , 审判程序合法 。
裁定:核准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某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刑事判决 。

电信诈骗引发的悲剧

据了解 , 宋某某生于1985年 , 于2011年和丈夫陈某登记结婚 , 二人一共生育了四名子女 , 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 。
生活本该幸福美满 , 渐渐地 , 宋某某开始因为钱的事情经常和丈夫吵架 , 还曾拿刀威胁过丈夫 。
公公陈大爷回忆称 , 这些年她丈夫及亲戚陆陆续续拿过几十万给她 , 但是不知道她把钱用在哪儿了 。 陈大爷印象中宋某某脾气很不好 , "有时我老婆说她几句 , 她就骂我老婆还动手打我老婆 。 "
据丈夫陈某介绍 , 2017年 , 宋某某曾因电信诈骗被骗 , 但当时并未报警 。 这些年 , 宋某某曾花钱学做月嫂、学舞蹈 , 花了很多钱 , 但都没学成 。
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积压起来 , 宋某某和家人的关系也日渐疏离 。 她表示 , 自己没有工作 , 还要养4个小孩 , 对生活越来越没有信心 。
[母亲持锯虐杀4子女]母亲持锯虐杀4子女致2死1伤,法院一审判决:死刑!宋某某开始萌生出自杀的念头 。 一天晚上 , 她做梦梦到自己死后 , 4个孩子非常伤心 , 于是她就想杀了4个孩子后再自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