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玩网红蹦床致伤残|又一起!弹力绳突然断裂,昆明男子玩网红蹦床致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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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玩蹦床导致完全性瘫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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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玩网红蹦床致伤残|又一起!弹力绳突然断裂,昆明男子玩网红蹦床致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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蹦床看似好玩有趣 , 可实际上却隐藏安全隐患 。无独有偶 , 近日 , 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同样也审理了一起玩蹦床致十级伤残的侵犯健康权纠纷一案 。
2019年5月小东和同事们一起相约去玩时下很火的蹦床游戏 , 本来应该是一段愉快的时光 , 可是正在玩蹦床的小东 , 因弹力绳突然断裂 , 从高空坠落受伤 , 被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
138天后 , 小东出院 。可惜的是 , 经鉴定 , 小东的伤情为十级伤残 , 需后期治疗费4000元 , 误工期为150天 , 护理期为90天 , 营养期为90天 。
小东住院期间 , 蹦床公司为小东请了护工护理 , 支付了住院费73745.11元、护理费23770元、小东及护工生活费4500元 。但因为赔偿事宜协商未果 , 小东将蹦床公司起诉至法院 。
小东请求
蹦床公司赔偿误工费114410.88元、护理费25662.82元、营养费9000元、残疾赔偿金66976元 , 后期治疗费4000元、交通费1104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3800元、鉴定费2600元、残疾辅助器具费28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 合计248777.7元 。
蹦床公司辩称
1、虽然小东是在玩蹦床的时候受伤 , 但却是因为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的 , 设备经销商和生产商也应承担相应责任;2、小东受伤后 , 公司履行了积极的救助义务 , 垫付了小东住院期间的医疗费和护理费 , 还支付了部分生活费 , 小东主张的部分损失 , 计算不合理 。
玩蹦床等类似娱乐项目导致意外发生 , 
是否该经营者、设备经销商、生产商
共同承担责任?
受伤后主张赔偿 , 如何计算?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造成他人损害的 ,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 , 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 , 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本案中 , 蹦床公司作为经营者 ,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 导致小东受伤 , 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小东作为受害人 , 依法享有选择赔偿义务人的权利 。
如果蹦床公司认为是娱乐设施存在质量问题所致 , 可在承担赔偿义务后 , 依法对设备经销商和生产商进行追偿 。
受伤后主张赔偿要如何计算?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 , 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 , 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 ,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本案中 , 小东主张的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后期治理费、鉴定费、残疾辅助器具费 , 符合法律规定 。对于误工时间及误工费 , 根据司法鉴定意见 , 参照上年度同行业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认定 。
最后综合计算下来为残疾赔偿金66976元、后期治疗费4000元、误工费40372元、出院后护理费9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3800元、营养费6000元、残疾辅助器具费288元、交通费3000元、鉴定费26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 共计14703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