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退休人员离世,有7项待遇福利遗属可依法享受,错过非常可惜( 二 )


而按照《职业年金办法》相关要求 , 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 , 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 。 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 , 直至发完为止 。 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 , 所以其遗属可以办理继承手续 , 顺利将这笔钱取出来 。
【历史故事】退休人员离世,有7项待遇福利遗属可依法享受,错过非常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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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 , 生活困难补助费
现实生活中 , 总有一些家庭维持基本生活是靠基本养老金待遇 , 如果家里唯一领取养老金的人不幸离世 , 那遗属的后续生活将面临很多麻烦 , 特别是生前有未成年子女、配偶或者父母等要进行供养的 , 生活经济负担将非常重 。 不过国家政策还是非常人性化的 , 像这类家庭 , 遗属是可以申领生活困难补助费的 。
比如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 , 其遗属可按以下标准领取生活困难补助费:
1、1937年7月6日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 , 其生前供养配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855元 。
2、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 , 其生前供养配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405元 。
3、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 , 其生前供养父母、配偶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180元 。
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 , 其生前抚养的子女 , 以及建国后参加工作的 , 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 ,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39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