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人均增加213元 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 二 )

《通知》中明确 , 调整范围为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 , 调整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 此次调整将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 其中 , 定额调整 。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7元 。 考虑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因素 , 按照退休人员退休所在地的艰苦边远地区二、三、四、五、六类的类别 , 每人每月分别再增加10元、15元、30元、55元、90元;挂钩调整 。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调整办法 , 一是与缴费年限挂钩 , 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 , 每人每月增加45元;15年以上的 , 在增加45元的基础上 , 缴费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3元;二是与养老金水平挂钩 , 退休人员按本人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总额(含冬季取暖补助 , 不含其他统筹外项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待遇)的1.4%调整增加 , 低于24元的按24元增加;倾斜调整 。 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年满70周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 按70-74、75-79、80周岁以上3个年龄段 , 每人每月分别再增加20、40、60元;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调整 。 继续按我省规定同比例、同时间调整解困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