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部|民生证券“萝卜章”案新进展 时任原营业部总助遭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北京商报讯(采访人员 孟凡霞 马嫡)时隔多年 , 监管对于民生证券“萝卜章”一案相关责任人仍在持续追责 。 7月15日 , 山西证监局披露的一则《市场禁入决定书》显示 , 监管决定对时任民生证券原太原长风街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常克凡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据了解 , 依据2005年《证券法》有关规定 , 山西证监局对常克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案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 , 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市场禁入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 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 也未要求听证 。 该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
山西证监局表示 , 在民生证券原太原长风街证券营业部工作期间 , 常克凡明知该营业部总经理许静通过私刻民生证券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 , 伪造投资理财合同 , 虚构投资项目的手段欺骗客户 , 仍然和许静一起骗取他人财物10277.75万元 。 2017年8月7日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2017)晋刑终226号) , 认定常克凡犯合同诈骗罪 , 判处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常克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 , 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五条第一项所述的行为 。
【营业部|民生证券“萝卜章”案新进展 时任原营业部总助遭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山西证监局指出 , 常克凡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 。 依据相关规定 , 山西证监局决定:对常克凡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自山西证监局宣布决定之日起 , 在禁入期间内 , 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 , 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