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鲟|长江十年禁渔,重庆四名钓鱼人竟然偷钓“长江鲟”,法院:判!


长江鲟|长江十年禁渔,重庆四名钓鱼人竟然偷钓“长江鲟”,法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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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鲟|长江十年禁渔,重庆四名钓鱼人竟然偷钓“长江鲟”,法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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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鲟|长江十年禁渔,重庆四名钓鱼人竟然偷钓“长江鲟”,法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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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十年禁渔后 , 重庆四名钓鱼人竟然心存邪念 , 使用可视锚钩偷钓“长江鲟” , 法院:判!
十年禁渔 , 禁止的不仅仅是生产性捕捞 , 一些对水生生物威胁较大的垂钓活动 , 也被列入禁止范围 , 如锚钩、串钩、爆炸钩等钓具 , 在长江流域被视为违规钓鱼用具 , 不能使用 。
但重庆四名钓鱼人 , 却似乎未将上述规定放在眼里 , 竟然使用可视锚鱼装置偷钓长江鲟 , 想偷偷拿回家烹食 , 结果却被当地“反电鱼”志愿者发觉 , 人赃俱获 。
据“反电鱼联盟”报道 , 近日重庆江津法院对涉嫌捕捞国家濒危野生动物的四名男子进行宣判 , 万某等4人被判刑一年半 , 并处罚金4000元 。
【长江鲟|长江十年禁渔,重庆四名钓鱼人竟然偷钓“长江鲟”,法院:判!】这四人捕捞的濒危野生动物 , 就是“长江鲟”!据称(信息来源:反电鱼联盟) , 在2020年11月15日 , 万某等四名男子在江津区笋溪河与綦河交汇处 , 使用可视锚鱼装置锚鱼 , 没过多久就锚到一条一米多长 , 重达10多公斤的怪鱼 。
看着这条叫不上名字的怪鱼 , 四名钓鱼男子询问附近群众 , 得知这可能是一条“中华鲟” , 遂将其放生 。 但死人发现这条受伤的怪鱼并未游走 , 于是再次将其捞上来 , 用衣服包裹着 , 准备带回家 。
正当四名男子准备乘船离开时 , 当地反电鱼协作中心的耿站长带着几名志愿者赶到 , 几名男子发现后心虚了 , 立马将鱼竿及钓获的大鱼扔进河里 , 想销毁证据 。 志愿者发觉后合力将抛入河里的东西捞了上来 , 发现是一条伤痕累累的大鱼 。
最终经过当地有关部门鉴定 , 这四名锚鱼者锚到的大鱼 , 正是“长江鲟”!所幸的是这条受伤的长江鲟并无大碍 , 被救治后放流 。
长江鲟 , 是长江中一种体型相对较小的一种鲟鱼 , 在动辄能长到数百公斤的巨无霸——中华鲟、白鲟面前 , 它们就像是一个幼崽 , 体长一般能达到1米左右 , 体重在5-10千克 , 最大能长到50千克左右 。 和中华鲟洄游的特性不同 , 长江鲟是一种定居型淡水鱼类 , 主要分布在金沙江下游和长江上游 , 在一些大型支流中也有分布 , 如嘉陵江、沱江等支流的下游也能发现它们的身影 。
虽然体型不及中华鲟 , 但它们也是和恐龙同一时代的“活化石” , 有小腊子之称 , 数量极其稀少 , 在1988年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
在长江十年禁渔的情况下 , 重庆四名钓鱼人竟然使用锚鱼装置偷钓长江鲟 , 在发觉异常后曾将其放流 , 奈何又因一念之差 , 重新将其捞回 , 最终搬了石头砸自己的脚 , 获刑一年半 , 可谓是教训惨痛 。
长江禁渔后 , 除了对电捕鱼、绝户网、八卦阵等捕鱼行为严加惩罚外 , 还对休闲垂钓进行了规范 。 目前 , 长江流域各个地方都发布了垂钓管理规定 , 从钓具、钓法、钓饵以及钓获量、渔获物的规格等方面对钓鱼运动进行规范 。
比如四川自贡规定 , 每人每天可以钓5斤鱼 , 钓获珍稀保护物种时要立即放生;富顺规定每人可以使用两枚鱼钩作钓 , 垂钓前要先进行备案等等 。
像重庆这四名钓友使用的可视锚鱼装置 , 明显属于禁用钓具违规垂钓 , 在钓获珍稀鱼类时 , 又心存贪念 , 将其包裹起来准备带回家食用 , 可谓是因一念之差触犯了法律 。
笔者认为 , 垂钓作为一项休闲娱乐活动 , 不能以钓获量多少作为衡量这项活动成功与否的标准 , 钓鱼人只有抛弃这种观念 , 严格遵守垂钓规范 , 才能体现出“休闲”二字的含义 。
近日有不少钓鱼人因为违反长江钓鱼规定而被处罚!
比如四川南充一名男子在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物违规钓获5斤野生鱼 , 而被罚了4000元;笔者提醒 , 钓鱼只是为了让自己的身心放松 , 广大钓鱼爱好者切不可因一时贪念 , 而走上一条不归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