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质量|中经观点:持续探索符合国情的退市制度

新一轮退市改革正作为维护资本市场良好生态的重要突破口 , 成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一环 。 随着资本市场加速推进深化改革 , 唯有不断完善与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相适应的退市机制 , 方能促进“有进有出”的资本市场良好生态 , 进而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新一轮退市改革作为维护资本市场良好生态的重要突破口 , 成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一环 。 今年1月份至5月份 , 有22家上市公司退市或确定触发退市条件 。
不过 , 退市制度改革依然在路上 。 目前 , A股退市的上市公司总共才100多家 , 退市率太低;退市制度执行仍显得过宽;一些地方和企业等“谈退色变” 。 在实施新《证券法》之际 , 应加大退市制度改革 , 持续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退市制度 。
首先 , 在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下 , 需与时俱进健全退市机制 。 去年科创板的建立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 一年后创业板也推出了注册制改革举措 。 企业上市以信息披露为中心 , 上市后若不符合要求 , 必须优胜劣汰 , 由市场来解决退出问题 。 也就是说 , 在注册制出台的同时 , 进一步实施退市制度改革 , 条件已较为成熟 。 要丰富和完善退市指标 , 精准出清无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公司;新增市值类退市指标 , 完善交易类指标 , 充分发挥市场化退市功能;优化退市流程 , 取消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环节 ,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停牌时点后移并不再设置“逃跑期” , 以提升退市效率 。
其次 , 退市类型需更多元 。 一个良性循环的资本市场 , 不仅要有进有出、优胜劣汰 , 还应着力畅通“欺诈退”“破面退”“重组退”“业绩退”“主动退”等退出渠道 。 具体来看 , 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触及退市标准的“欺诈退”要坚决退市、一退到底 , 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 促进“僵尸企业”“空壳公司”及时出清;对于股票低于1元的“破面退” , 由于这类公司经营基本面恶化 , 盲目扩张、资金占用频现 , 及时出清彰显退市制度不断市场化、常态化、法治化 , 投资者“用脚投票”成为提升市场自净能力的主要方式之一;对于“主动退” , 在积极鼓励的同时 , 还要支持企业通过做大做强主业、债务重组等方式 , 逐步恢复持续经营能力 , 为申请重新上市创造良好条件 。
再次 , 应加大科技监管力度 。 监管层应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 , 对相关数据深入分析挖掘 , 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查办包括信息披露案、操纵市场案、老鼠仓案等大案要案 , 有力打击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 。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广泛应用 , 稽查执法工作将更加智慧、更加高效、更加精准 。
此外 , 应不断完善配套制度 , 有效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我国股票投资者数量约1.6亿 , 其中自然人投资者占比超90% 。 也就是说 , 散户投资者在人数上占据了主流 。 散户投资者具有盲目投资、不理性、不谨慎等特点 。 对此 , 需要加强对散户投资者的教育 , 并完善保护中小投资者相关配套制度 , 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上市公司质量|中经观点:持续探索符合国情的退市制度】随着资本市场加速推进深化改革 , 唯有不断完善与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与时俱进的退市机制 , 方能形成“有进有出”的资本市场良好生态 , 进而打造出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 (经济日报采访人员:温济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