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管住“救命钱”!国办发文: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惩处力度

:原题为_中新经纬|管住“救命钱”!国办发文: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惩处力度。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9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 , 国务院办公厅9日印发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 。 指导意见提出 , 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惩处力度 , 严惩重罚欺诈骗保的单位和个人 。 严格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欺诈骗保行为的立法解释 , 对涉嫌犯罪的案件 , 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资料图 中新经纬摄
指导意见指出 ,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保基金安全 。 但受监管制度体系不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制约 , 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不高 , 欺诈骗保问题普发频发 , 基金监管形势较为严峻 。
【中新经纬|管住“救命钱”!国办发文: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惩处力度】指导意见提出 , 到2025年 , 基本建成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 , 形成以法治为保障 , 信用管理为基础 , 多形式检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 , 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 , 实现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 , 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 。
指导意见提出 ,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 。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 建立和完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等相结合的多形式检查制度 , 明确检查对象、检查重点和检查内容 。 规范启动条件、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 , 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 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 ,
指导意见提出 , 全面建立智能监控制度 。 建立和完善医保智能监控系统 , 加强大数据应用 。 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的引导和审核 , 强化事前、事中监管 。 针对欺诈骗保行为特点 , 不断完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基础信息标准库和临床指南等医学知识库 , 完善智能监控规则 , 提升智能监控功能 。 开展药品、医用耗材进销存实时管理 。 推广视频监控、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应用 。 推进异地就医、购药即时结算 , 实现结算数据全部上线 。
指导意见提出 , 建立和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 统筹地区及以上医疗保障和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并不断完善医疗保障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举报奖励制度 , 依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 规范受理、检查、处理、反馈等工作流程和机制 , 加强隐私保护 , 切实保障举报人信息安全 。
指导意见提出 , 建立信用管理制度 。 建立定点医药机构信息报告制度 。 建立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医保信用记录、信用评价制度和积分管理制度 。 创新定点医药机构综合绩效考评机制 , 将信用评价结果、综合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管理、检查稽核、定点协议管理等相关联 。 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障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 , 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
指导意见提出 , 建立综合监管制度 。 推进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 , 健全协同执法工作机制 。 对查实的欺诈骗保行为 ,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权限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从严从重处理 。 建立健全打击欺诈骗保行刑衔接工作机制 。 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 规范医保经办业务 , 依法依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
指导意见要求 , 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及规范保障 。 制定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办法 。 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制度 , 建立和完善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 。 完善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控机制 , 将监管对象由医疗机构延伸至医务人员 , 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绩效双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