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女富豪哭诉遭法院“忽悠”,记者跑腿|赢了官司6年难讨欠款( 二 )


第二次诉讼:再度遭遇欠款方的“空头支票”赢了官司输了钱
与此同时 , 刘女士又被卷入了另一场官司 。 2013年9月26日 , 刘女士与唐继军、鹤壁金果公司、高连胜签订债权转移协议 , 约定:由鹤壁金果公司将唐继军欠该公司的150万债权转移给刘女士 。 并由高连胜、鹤壁金果公司为唐继军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同时鹤壁市飞虎商贸有限公司(下称鹤壁飞虎商贸)、鹤壁市盛源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下称鹤壁盛源租赁)、雷婵娟出具担保保证书 , 为唐继军欠刘女士150万本息连带责任担保 。
由于唐继军、雷婵娟拒绝还款 , 刘女士一纸诉状将二人告上法庭 。
淇滨区法院判令唐继军自判决生效十日内偿还刘小香150万及相应本息;鹤壁飞虎商贸、鹤壁盛源租赁、雷婵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案件受理费18300元 , 保全费5000元 , 由唐继军、鹤壁飞虎商贸、鹤壁盛源租赁、雷婵娟承担 。
唐继军提起上诉 。 鹤壁中院民事裁定书(2015)鹤民终字第940号载明 , 维持原判 , 二审案件受理费2700元 , 减半收取1350元 , 由唐继军负担 。 该判决为终审裁定 。
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 , 唐继军承诺2016年8月31日前将水岸原树小区(后更名为淇水花园)一三层楼房作价还款 。 然而 , 当刘女士向淇滨区法院申请对该套房产强制执行时 , 却发现唐继军已经将房产证写名其弟唐纪云 , 导致执行再次陷入僵局 。
“当时 , 我向淇滨法院钜桥法庭申请查封冻结唐继军房产 , 又被法官以各种托词拒绝了 。 结果我赢了官司却输了钱 。 ”刘小香说 , 两次案件 , 共借出去400多万元 , 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 , 最终落得一塌糊涂 。
采访人员多次采访法院遭拒绝
6月18日 ,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采访人员电联刘女士与高连胜第一次诉讼经办人淇滨区法院法官王银忠 , 表明来意后 , 王银忠表示该案年代久远 , 自己记不清楚了 , 采访人员想要采访了解 , 须经该院政治部协调方可 。
经手刘女士与唐继军案件的淇滨法院法官王振平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 淇滨法院执行局孙建华法官表示:自己没有参与第一次、第二次案件审理 , 具体情况不清楚 。 至于案件移交山城法院执行 , 是因鹤壁中院为防止执行环节受干扰 , 统一部署 , 县区法院交叉执行所致 。 至于其他问题 , 自己目前已调离了执行局 , 具体情况需其他相关人员答复 。
6月23日 , 采访人员来到该院 , 将上述问题以书面形式转交其政治部予以答复 。 端午节后 , 采访人员数次拨打政治部所留办公电话 , 对方声称经手人不在 , 不再接听 。
6月30日 , 刘小香打来电话称 , 因为媒体关注 , 日前 , 唐继军同意将山城区两套90㎡楼房和淇滨区一套140多㎡楼房折价50多万给她顶账 , 目前正在办手续 。 但该院执行局李局长也“劝慰”自己 。 不要再找媒体四处投诉 。
律师:可反映至纪检监察部门
对此 ,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认为 , 如果刘小香认为自己的案件在审理或执行过程中出现人为干预或其他违法行为 , 当事人有权直接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 要求依法查处 。 此外 , 作为人民法官 , 应当严格依法办案 , 排除一切外来干扰 , 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及法律的公正权威 。 有着十几年律师执业生涯的张律师说 , 在目前司法实践中 , 有时候确实会出现一些不正常现象 , 比如个别法院立案难、脸难看、事难办 , 有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 , 执行法官并未尽心尽责去履行本职工作 , 导致当事人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 这也侧面反映了我国的依法治国建设任重道远 , 需要社会各界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