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老人超市“顺走”东西,被查后突然发病,家属索赔16万!法院这样判!

_本文原题是老人超市“顺走”东西 , 被查后突然发病 , 家属索赔16万!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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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浙江诸暨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老人买东西不付钱 , 被抓包后发病 , 家属索赔近16万元”事件 。
事情要从两年前开始说起……
2018年12月21日早上8点多 , 老人楼某某到某超市购物 , 9时41分许 , 楼某某进行购物结算 , 先结算了一件商品 , 在收银员提醒下又结算另一件商品 , 分别是筒骨和猪肝后离开收银处 。
之后 ,超市工作人员怀疑楼某某可能有未付款的商品 , 故让防损员上前查看 。 经核查 , 楼某某的购物袋内还有两件商品分别为藕、洋葱 。 超市负责人到现场后让楼某某到超市二楼办公室接受调查 。

  • 9时49分许 , 楼某某在超市员工的搀扶下到达二楼办公室 , 后超市负责人和楼某某进行了谈话 。
  • 9时54分许 ,楼某某出现头晕 后 有呕吐、尿失禁等症状 。
  • 9时56分许 ,超市负责人拨打110报警电话 和120急救电话 。在这段时间 ,超市工作人员对楼某某 实施了按摩、擦拭、敞衣透气等 简单救助 。
  • 10时03分许 ,民警到达现场后和超市工作人员 将楼某某抬到路边大树下 ,超市工作人员为楼某某垫放了纸板 ,一同等待120救护车救援 。
同时 ,民警叫来卫生院的医务人员 , 为楼某某急救 , 直到楼某某被120救护车救走 。
经医院诊断 ,楼某某为脑干出血、呼吸衰竭、高血压病、脑出血后遗症 。
2019年3月5日 ,楼某某转入杭州某医院继续治疗 , 在楼某某住院期间 , 超市工作人员给楼某某送去2000元现金 。
近日 ,这起案件终于有了进展……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 , 判决驳回楼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
楼某某不服一审判决 ,提出上诉 , 绍兴中院经审理后 , 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小编有话说
支持法院判决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对此 , 你怎么看?
来源:诸暨市人民法院、1818黄金眼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向原创致敬
编 辑:张 铭
主 编:何博洋
【索赔|老人超市“顺走”东西,被查后突然发病,家属索赔16万!法院这样判!】审 核: 刘 兵
监 制:陈 鹏、王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