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峻县公安局|天峻县公安局木里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故意伤害案

天峻县公安局|天峻县公安局木里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故意伤害案。为切实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 ,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 近日 , 天峻县公安局木里派出所迅速查处一起故意伤害案 , 抓获违法行为人2名 , 有力净化了辖区社会治安环境 。

2020年6月20日14时许 , 木里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木里镇某公司签票室内有人被打伤 , 请求公安机关处警 。 接警后 , 派出所执勤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 到达现场后 , 经民警了解 , 石某某与梁某某、梁某因开票事宜产生口角进而发生打斗 。 打斗过程中 , 梁某某用木板将石某某打伤 。 了解情况后 , 民警及时将将伤者石某某送往县医院救治 , 并依法口头传唤违法行为人梁某某、梁某至派出所做进一步进行调查 。

经询问 , 违法行为人梁某某和梁某对其故意伤害他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 , 天峻县公安局木里派出所依法对梁某某故意伤害作出行政拘留十四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 对梁某故意伤害作出行政拘留十一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


天峻县公安局|天峻县公安局木里派出所成功查处一起故意伤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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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 殴打他人的 , 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警方提醒:打架斗殴有成本 , 动手需三思!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 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藐视法律 , 如若以身试法 , 公安机关必将严厉打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