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停水,停电等手段进行滋扰,广东这个女老总把物业搞成了黑社会,栽了,曾被警方悬赏20万通缉


用停水,停电等手段进行滋扰,广东这个女老总把物业搞成了黑社会,栽了,曾被警方悬赏20万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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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都市报 , 这次受审的尚佳物业有限公司李某丽在2019年3月曾被东莞警方悬赏20万元通缉 。 李某丽曾任东莞市女企业家商会副会长 , 于2017年5月获评东莞首届50名“最美物业人”之一 。
警方当时发布的通报显示 , 广东尚佳物业有限公司层李某、刘某峰等人在物业过程中 , 采用非法手段对不满其公司物业质量差而维权的业主进行报复 , 同时以追缴物业费为由对拒交费以表示不满的业主采取停水、停电等手段进行滋扰、报复 , 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了社会秩序 。
暴力、威胁、滋扰......
他们在的小区为非作恶
【用停水,停电等手段进行滋扰,广东这个女老总把物业搞成了黑社会,栽了,曾被警方悬赏20万通缉】经审理查明 , 被告人李某丽于2005年12月注册成立东莞市尚佳物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广东尚佳物业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尚佳物业)先后取得了东莞市18个镇街38个小区的物业权 。 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 , 李某丽以公司的合法外衣为掩护 , 自2014年开始吸收、招纳一批社会闲杂人员 , 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 逐步形成以李某丽为首 , 以李某等4人为骨干成员 , 以于某春等6人为一般参加者的性质组织 。
2014年以来 , 李某丽及其组织成员依仗组织势力 , 通过暴力、威胁、滋扰等手段维持尚佳物业在各个小区的经营 , 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 共强迫交易4起 , 盗窃1起 , 寻衅滋事1起 , 非法拘禁及殴打他人共2起 , 致1人轻伤、3人轻微伤 。
该组织以暴力、威胁及其他软暴力手段 , 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 在所的小区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 。 通过改装水表、多报水电度数盗取水费、私自出租空置房屋等方式非法敛财;通过停水停电、威胁恐吓等方式强行收取物业费;通过故意伤害、诬告陷害、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压维权业主 , 以及阻碍成立新业主委员会实施更换物业公司等方式控制小区的经营权 。 在本地物业行业领域形成非法控制 , 称霸一方 , 造成了重大恶劣影响 , 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 严重经济、社会秩序 。
11名被告人犯6罪
首犯获刑十六年六个月
东莞市第三人民认为 , 被告人李某丽组织、领导性质组织 , 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性质组织罪;被告人李某等人参加性质组织 , 其行为均已构成参加性质组织罪;被告人李某丽等8人合伙以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 , 情节特别严重 , 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被告人李某丽等3人合伙纠集多人实施随意恐吓他人、严重影响他人生活 , 情节恶劣 , 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李某丽等4人合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多次盗取他人财物 , 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杨某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 , 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 被告人李某丽等10人均是一人犯数罪 , 依法应予数罪并罚 。
根据11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地位及悔罪表现 , 东莞市第三人民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
潇湘晨报采访人员 苏莹综合报道 通讯员 钟紫薇
本文相关词条概念解析:
被告人
【用停水,停电等手段进行滋扰,广东这个女老总把物业搞成了黑社会,栽了,曾被警方悬赏20万通缉】被告人是指被诉称侵犯了原告民事权益 , 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 , 是“原告人”的对称 。 被告是民事诉讼中的一方当事人 。 凡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被告人 , 被告人可以是公民 , 也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 在刑事案件诉讼中 , 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称作“被告人” 。 但在民商事、行政案件中的当事人称作“被告” , 引起诉讼发生的一方则称为“原告” , 也就是说只有在刑事案件中才有“被告人”的称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