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开着“潜水艇” 在街头行驶?民警:扣车,罚100元!

6月30日18时许
上海长宁公安分局民警
在协和路北翟路路口执勤时
发现一辆“潜水艇”
在道路上行驶
周围还有好奇的群众
驻足观看拍照
民警将这辆“潜水艇”拦下观察发现
这是一辆船型的异形非机动车
骑行者是一位外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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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外籍人员
无法用中文流利交流
英文也讲得不好
在民警的示意下
他打电话叫来了
自己的一位中国同事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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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外开着“潜水艇” 在街头行驶?民警:扣车,罚100元!】盖先生的“潜水艇”。 警方供图
原来
来自德国的盖先生
在国外花了8000余欧元
购买了这辆电动车
运来上海后
一直在自家小区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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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车可使用脚蹬
产生电能转化为动力
盖先生自认为
这与中国法律中讲的“非机动车”
没什么区别
便骑着上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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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定
该车不符合
国内电动自行车上牌标准
属于无牌车辆
目前
上海长宁警方
依法对违法车辆先予扣留
并以其他通行工具
未按规定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
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
对盖先生
处以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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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警方依法对违法车辆予以扣留
警方提示
不止像盖先生购买的此类代步车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
电动独轮车等
都属于未按规定
注册登记的通行工具
不得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