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金融研究院|不容错过!《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出台,理财产品向何处去?( 二 )


由上述定义范围可知 , 此次对于标准债权的认定完全贯彻了《指导意见》的要求 , 并且围绕风险可控、提高流动性、市场化定价、降低融资成本等目标进行 。 自此 , 标准化债权、非标准化债权均有了明确的认定规则 。

《认定规则》的现实意义是什么?
《认定规则》的出台确定了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及非标资产 , 以往的“非非标”品种(银登中心、北金所、中证报价系统、保交所等场所的项目)此次均被认定为非标 , 但保留了这些非标产品未来申请成为标准化产品的可能性 。
1.认定路径及认定标准
与之前的列举方式不同 , 《认定规则》明确了对标债资产的认定标准 , 并确定了可行的认定路径 。 《认定规则》发布后新增的其他各类债权类资产 , 均可按相关程序进行标债资产认定;若通过标债资产认定 , 资管产品可投资该类标债资产以置换存量的非标资产 , 这就理论上避免了资管产品因为监管原因而进行非标资产的集中处置 , 造成市场大幅波动 , 从而违背监管初衷 。
2.对于之前市场认知不明确的非标债权计划 , 予以明确
《认定规则》明确指出 ,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 , 信贷资产流转和收益权转让相关产品 , 北交所的债权融资计划 , 机构间报价系统的收益凭证 , 上海保险交易所的债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 , 以及其他未同时符合前述五项标准的为单一企业提供债权融资的各类金融产品 , 是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
3.促进现有资管产品进行改造
在《指导意见》过渡期内 , 对于《认定规则》发布前存量的“未被纳入本规则发布前金融监管部门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统计范围的资产”即“非非标” , 可豁免非标资产投资的期限匹配、限额管理、集中度管理、信息披露等监管要求 。 对于发布后新增的 , 不予豁免 。
简单理解 , 就是存量“非非标”可以豁免 , 但新增的“非非标”必须按照非标认定 。
4.提高了标准债权类资产的定价效率
本次《认定规则》特别提出了对资产的流动性和定价有效性的要求 。 主要方式是通过市场的交易机制改进(竞价撮合、做市商)来提升资产的定价效率 , 同时也十分注重对于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服务质量 。 市场成交价格和做市机构、承销商报价的优先级高于估值 , 这对于为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透明化和市场化有重要的意义 。

《认定规则》对投资者会产生啥影响?
毫无疑问 , 本次《认定规则》对于标准债权的认定 , 会影响到现存的理财资管产品的投资范围 , 进而影响产品的收益 。
1. 资管产品期限匹配更加严格 , 产品收益受限
标和非标最大差异是期限错配 。 因为根据资管新规的要求 , 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 ,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终止日不得晚于封闭式资产管理产品的到期日或者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的最近一次开放日 。
资管产品的净值化要求加强久期管理 , 从而控制净值的波动性 。 更为严格的是 , 资管期限的认定是按照到期日和开放日双重认定的 , 这就大大缩小了非标资产的投资范围 。 非标资产的投资期限缩短 , 理所当然会降低理财产品的收益 。
2. 资管产品信用风险偏好上移 , 降低产品收益
由于对于期限较长的非标资产的投资限制 , 将增加非标融资占比较高的融资主体的偿债压力 。 此类企业可能会面临非标融资难以续滚的问题 , 理财产品由于净值波动约束 , 会倾向于选择高信用等级债券 , 这也会降低收益 。 也许理财产品会适当增加债券期限 , 但是在久期控制的前提下 , 通过投资高信用、加长期限来实现收益平滑的可能性有限 。
3. 产品净值化势不可挡 , 对投资者的理财产品识别能力要求更高
此前 , 对于固收类产品我们不太关心其持有期间的价值波动 , 因为在债券没有违约的情况下 , 固收类产品的收益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步累积增加 , 最终总是赚钱的 。 《认定规则》明确指出标类债权资产优先采用市场交易价格进行定价 , 并引进做市机构和承销商报价提供流动性支持 , 这就导致产品的净值受市场的影响更大 , 对投资者的理财产品识别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