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圣亚:杨子平、毛崴拒绝配合证监局工作被出具警示函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告称 , 于 2020 年 7 月 3 日收到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杨子平、毛崴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11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 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杨子平、毛崴:

 2020 年 6 月 30 日晚 , 经磐京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提议 , 大连圣亚公司董事会以公司出现紧急情况为由 , 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 提议罢免公司总经理 。 我局关注到董事会召开的紧急情况理由并不充分且引起公司众多职工情绪不稳定,我局已收到近 200 名公司员工联名发出的《大连圣亚全体员工严正声明》 。 为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 , 我局以电话和书面函件形式要求董事会主要负责人杨子平、新任董事毛崴来我局进行监管谈话 , 并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告知你们 , 但你二人拒绝配合我局的监管工作 , 一直未到我局进行谈话 , 也未通过其他方式说明相关情况 。 你二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  

按照《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 , 我局决定对你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请你们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 , 依法依规行使股东权力和履行董事职责 , 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  

大连圣亚:杨子平、毛崴拒绝配合证监局工作被出具警示函。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 , 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复议与诉讼期间 , 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 ”

大连圣亚:杨子平、毛崴拒绝配合证监局工作被出具警示函。

同日其还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问询函 。

问询函称 , 近日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罢免公司原董事长王双宏、原副董事长刘德义的议案 , 选举杨奇、陈琛、毛崴为新任董事 , 随即召开董事会选举杨子平为董事长、选举毛崴为副董事长 。 2020年7月2日夜间 , 多家媒体报道关注公司控制权纷争和高层人事变动情况 , 并提及公司近日临时召开董事会紧急会议 , 审议解聘公司总经理肖峰的议案 , 引起公司员工情绪不稳定等事项 。

问询函还要求公司向股东杨子平和磐京基金核实并披露:(1)双方共同投资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庆成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成立背景、业务开展范围、业务开展具体情况和历史投资情况;(2)结合双方存在共同投资以及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 , 明确说明双方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 前 期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需补充或更正之处;(3)杨子平、磐京基金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未披露的一致行动关系 , 或其他应当披露的协议及利益安排 。 请律师发表明确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