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泮艳|被强奸生下的孩子我有义务抚养吗?12岁童养媳被迫生子的悲剧人生( 二 )


马泮艳称 , 2008年陈学生为了给小儿子上户口 , 在她不知情的状况下 , 私自为二人办理了结婚证 。 同年 , 她终于逃出了这个生活了八年的“人间地狱” 。
“最后跑的那次 , 身上有钱 , 我就和妹妹逃到广东打工去了 , 也算是安顿下来了 。 ”马泮艳对中国新闻周刊说 。
在马泮艳眼里 , 大城市里的一切都无比新鲜 , 她满怀希望地盼望着新生 。
在广东期间 , 马泮艳恋爱了 , 又生下一女 , 却因婚姻状态显示为已婚无法与当时的男友结婚 , 也一直没有给孩子上户口 。
她要求和陈学生办理离婚手续 , 而陈学生告诉她 , 要她支付10万元作为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才同意离婚 。
命运的转折
2016年 , 走投无路的马泮艳开始在网上发帖求助 , 公开自己的遭遇和身世 。
终于 , 马泮艳的命运似乎迎来了转机 。
2016年 , 马泮艳被卖作童养媳的遭遇被多家媒体报道 , 引发了网友的同情和愤慨 。 同年5月 , 马泮艳再次向巫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要求法院判决自己和陈学生离婚 , 并控告陈学生在其未成年时对自己实施了强奸 。
马泮艳|被强奸生下的孩子我有义务抚养吗?12岁童养媳被迫生子的悲剧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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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法院调解书 。 图/由受访者提供
派出所的民警告诉她 , 强奸罪的最长追诉期只有十年 , 如今已经过了十四年 , 早已经过了追诉期 。
据《中国妇女报》此前报道 , 巫山县政府表示 , 当年由于马泮艳大伯家无力代养 , 在亲属建议下将她送往陈学生家生活 , 双方在当地村干部的见证下 , 协议约定陈家给大伯3000元代养费 , 给马泮艳1000元恋爱费 。 马泮艳在达到法定年龄前由陈家代养 , 达到法定年龄后与陈学生结婚 。 经公安机关调查 , 认为马泮艳大伯主观上未以牟利为目的 , 客观上无出卖行为 , 不能认定其涉嫌拐卖妇女儿童 。 对于马泮艳控告陈学生对其实施强奸 , 巫山县政府表示 , 根据医学专家意见 , 马泮艳第一次产女的受孕时间在2002年1月至3月期间 , 当年1月24日其已满14周岁 , 现有证据也无法证明陈学生涉嫌强奸罪 。
这一年 , 经巫山县人民法院介入调解 , 马泮艳终于顺利与陈学生离婚 , 两个孩子判给了陈学生 。
离婚后马泮艳的感情路并不顺利 , 生下小女儿后 , 男友卷钱跑了 , 新闻也很快成了旧闻 。 童养媳事件失去关注度后 , 2017年 , 马泮艳在网上发起了众筹 , 理由是女儿查出先天障碍 , 需要经费接受治疗和特殊教育 。
小妹马泮辉的一篇文章 , 指马泮艳欺骗网友、常年好吃懒做卖惨 , 舆论开始表现出质疑 。 最终马泮艳与马泮辉两姐妹反目 , 不得不退还募捐来的9万块钱 。
如何面对遭强奸所生的孩子
今年6月21日 , 马泮艳在微博上发布了一篇题目为“你会抚养被强奸所生下的孩子吗?”的文章 , 又一次引发了网友热议 。
马泮艳|被强奸生下的孩子我有义务抚养吗?12岁童养媳被迫生子的悲剧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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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泮艳发博 。 图/马泮艳个人微博截图
在一个周末的下午 , 马泮艳接受了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 。 当时 , 她一边哄着女儿玩玩具 , 一边诉说着她的无奈和哀愁 。
“女儿有癫痫 , 智商还不如一个一岁的孩子 , 整天流口水、走路也东倒西歪的 。 我要带她到处治病 , 很痛苦 。 这些年 , 我一直靠着好心网友的捐款和政府的抚恤金生活 , 开了一家水果网店 , 但效益不好 , 虽然艰难 , 但也算活下来了 。 ” 马泮艳谈起现在的生活 。
聊到曾经被迫为陈家生下的两个孩子 , 马泮艳说:“生下那两个孩子我就非常反感 , 医生把孩子包好放到我面前 , 我就恨不得一把扔出去 。 ”
对马泮艳而言 , 被迫生下的两个孩子只是那段悲惨历史的产物 , 大女儿18岁了 , 和她也不过只相差13岁 , 更是会勾起她心中的羞愧和对过往的仇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