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报|资管界关心的“标”与“非标”终于有了认定规则,【重磅】明确过渡期安排( 二 )


此外 , 市场机构关注的部分债权类资产 , 如在银行间、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的政金债、铁道债、中央汇金债、熊猫债等品种 , 属于《认定规则》中所列固定收益证券的细分品种 , 属于标债资产;
对永续债、可转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发行机构会计归属等明确其资产属性为债权的 , 属于标债资产 , 资产属性不属于债权的 , 维持现行监管要求不变 , 且不按照《指导意见》有关非标资产监管要求处理 。
另外 , 《认定规则》明确 , 考虑到其他固定收益类公募资管产品在投资范围、信息披露、估值方式规范性等方面 , 与固定收益类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仍有一定差距 , 因此《认定规则》仅将后者纳入标债资产 。
《认定规则》强调 , 未被纳入本规则发布前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统计范围的资产 , 在《指导意见》过渡期内 , 可豁免《指导意见》关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的期限匹配、限额管理、集中度管理、信息披露等监管要求 。 过渡期结束后尚在存续期内的 , 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
下一步 , 央行表示 , 将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根据《认定规则》第二条所列条件及有关规定对相关债权类资产进行认定 。 后续 , 人民银行将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动态公布通过认定的债权类资产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