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两部委:严禁管道运输企业自行制定管输价格或擅自收费

:原题为_中新经纬|两部委:严禁管道运输企业自行制定管输价格或擅自收费。
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3日电 日前 , 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的通知 。 通知称 , 近年来 , 我国天然气市场快速发展 , 对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大气污染防治以及改善人民生活发挥了积极作用 。 但同时 , 部分地区天然气供气环节过多、加价水平过高、收费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仍然存在 。
【中新经纬|两部委:严禁管道运输企业自行制定管输价格或擅自收费】通知要求 , 认真梳理供气环节减少供气层级 。 各地要组织力量、集中对本辖区天然气供气环节及各环节价格进行梳理 , 厘清天然气购进价格、省内管道运输价格、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 。 合理规划建设省内天然气管道 , 减少供气层级 , 天然气主干管网可以实现供气的区域 , 不得强制增设供气环节进行收费;通过多条省内管道层层转售的 , 要尽快合并清理规范 , 压缩供气环节;对没有实质性管网投入的“背靠背”分输站或不需要提供输配服务的省内管道 , 要尽快取消 。
通知要求 , 合理制定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和城镇燃气配气价格 。 天然气输配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原则核定 。 省内管道运输价格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 , 各地要严格按照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制定管道运输价格 , 尚未制定管道运输价格的 , 要于2020年底前制定并对外公布;已制定价格的 , 要根据市场形势和运输气量变化 , 适时校核调整;对新投产管道 , 要及时制定价格;严禁管道运输企业自行制定管输价格或擅自收费 。 各地要根据《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制定配气价格管理办法并核定独立的配气价格 , 准许收益率按不超过7%确定 , 地方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 。 鼓励各地探索建立管输企业与用户利益共享的激励机制 , 激励企业提高经营效率 , 进一步降低成本 。
通知要求 , 严格开展定价成本监审 。 成本监审是制定天然气输配价格的重要程序 。 各地要严格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 , 严格对天然气输配企业的有效资产、准许成本等进行监审 。 有效资产根据经有权限的行业投资主管部门认定的符合规划的线路、输气设备以及其他与输气业务相关的资产核定 。 未经有权限的行业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建设的管道资产 , 政府无偿投入、政府补助和社会无偿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 , 从天然气输配企业分离出去的辅业、多种经营资产等 , 不纳入有效资产核定范围 , 不得计提折旧 。 准许成本的核定应当遵循合法性、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 , 凡与输配气业务无关的成本均应剔除 。
通知要求 ,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 。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 , 依法查处通过改变计价方式、增设环节、强制服务等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 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 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发现跨行政区域的天然气管网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 要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 逐步推行成本信息公开制度 , 强化社会监督 。
通知还要求 , 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是降低用气成本、促进天然气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 。 各地要高度重视 , 接到本通知后 , 迅速部署 , 精心组织 , 尽快落实相关要求 , 降低过高的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城镇燃气配气价格 , 取消不合理收费 , 切实减轻用户用气负担 。 有关落实情况、降价减负具体成效 , 于2020年11月30日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和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 。 (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