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池、指标库、审批权: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政策新突破

江浙沪两省一市将按比例共同出资设立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财政专项资金 , 3年累计不少于100亿元 。
7月3日 , 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举行新闻发布会 , 介绍《关于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支持政策》)有关情况 。
《支持政策》推出22条具体政策措施 , 明确了示范区先行启动区的建设发展以及相关运行保障所需资金来源 。
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主任、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马春雷在发布会上表示 , 一体化示范区两区一县在“资金池、指标库、审批权”等方面有着较大的政策需求 。
针对两区一县提出的现实需求问题 , 《支持政策》在两省一市政府事权范围内进行制度设计 , 谋划制度供给 , 尽可能为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提供更为有力的制度保障 。

资金池、指标库、审批权: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政策新突破
资金池:3年累计不少于100亿元
于2019年11月1日揭牌的示范区 , 地跨江浙沪两省一市 , 涵盖上海青浦区、江苏苏州吴江区和浙江嘉兴嘉善县 。 其中 , 青浦金泽镇、朱家角镇 , 吴江的黎里镇 , 嘉善的西塘镇、姚庄镇为先行启动区 。
根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 , 两省一市在推进一体化示范区建设中承担主体作用 , 在改革集成、资金投入、项目安排、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快形成政策合力 。 同时也要求两省一市加大对示范区重大生态类项目、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存量低效用地盘活项目、重大功能性项目等财政支持力度 。
加快示范区尤其是先行启动区建设 , 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提升集中度、显示度 , 需要财政资金支持 。
在3年累计不少于100亿元的先行启动区财政专项资金基础上 , 《支持政策》明确 , 江浙沪两省一市也将加大对示范区财政支持力度 , 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面的财政支持 ,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两省一市财政共同出资设立示范区投资基金 。

资金池、指标库、审批权: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政策新突破
目前 , 三省一市相应的投入机制已经逐渐清晰:
5月26日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组建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的批复称 , 同意上海市国资委出资组建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 5月28日上午 , 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组建暨领导班子调整宣布会议召开 。
长三角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的定位 , 是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投资和服务平台 , 未来将代表上海参与示范区建设 , 共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
近日 , 浙江省专门出台了支持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政策意见 。 其中提出 , 2020年~2022年 , 省级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50亿元资金支持示范区嘉善片区建设 , 政府债券安排一定额度 , 根据示范区嘉善片区项目实施进度给予支持 。 以上资金优先支持先行启动区建设 。 嘉兴市按照省级一般公共预算补助额度的50%给予配套补助 。
5月27日 , 浙江嘉兴发布《嘉兴市关于支持共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的政策意见》 , 其中提出 , 组建注册资本100亿元的长三角创新投资集团 。
《浙江日报》援引嘉兴市委书记张兵的话说 , 全力保障示范区嘉善片区项目不缺地、建设不缺钱、推进不缺人 。
为了满足示范区建设的资金需求 , 《支持政策》还提出 , 加大金融创新力度 , 扩大金融领域开放 , 积极发展与一体化示范区相匹配的特色金融 。 支持长三角地区城(农)商行、外资银行在示范区设立异地机构 , 并有序提升层级 , 创新发展小微金融服务 , 提升金融服务能级和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
同时也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 。 支持在示范区发展绿色信贷 , 发行绿色债券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 , 推行绿色保险 , 开展水权、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节能环保质押融资等创新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