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晨|被讽“辣鸡”“渣男” 李晨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

李晨|被讽“辣鸡”“渣男” 李晨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
李晨|被讽“辣鸡”“渣男” 李晨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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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晨|被讽“辣鸡”“渣男” 李晨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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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
7月1日晚 , 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 , 称演员李晨诉王*利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一审胜诉 。 王*利因在其注册、运营的微博帐号中发布了一篇针对李晨的博文 , 其内容中含有诸多具有强烈侮辱、讽刺意味的言论 , 被判构成对李晨名誉权的侵犯 , 须在其微博账号主页的显著位置连续30日登载致歉声明 , 向原告李晨赔礼道歉 , 并赔偿原告李晨相关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