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宣判一起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 首犯获刑25年

【陕西宣判一起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 首犯获刑25年】6月30日 , 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杨武学、王卓、孟涛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公开宣判 。

陕西宣判一起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 首犯获刑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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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法院审理查明 , 被告人杨武学曾因贩卖毒品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获刑 。 2004年出狱后 , 杨武学与孙正新、王卓等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纠集在一起 , 于2007年成立“民杨地产” , 后改名为“民杨集团” 。 该组织依托民杨集团 , 多次使用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职务侵占等违法犯罪活动 , 并逐渐形成了以杨武学为组织者、领导者 , 王卓、孟涛、程华胜、苟西成、张希民为骨干成员 , 孙正新为积极参加者 , 高飞、雷博、高琪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 该组织长期把持基层政权 , 实施了多起违法犯罪活动 , 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在当地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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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法院审理后 , 以被告人杨武学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贩卖毒品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妨害作证罪 , 数罪并罚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 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王卓等9名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 , 判处十八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 , 其余19名被告人分别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罪 , 判处四年六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 并判处相应财产刑 。 (总台央视采访人员 甘志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