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网|静安一市民家堆积垃圾扰邻多年 放了超过三卡车垃圾( 二 )


此时距离清运开始已经过去了一个半小时 , 清运袋用了五六十包 , 才刚刚清理掉冰山一角的杂物 。
截至昨天下午4时 , 7个小时已清理出3卡车、400多麻袋的垃圾 , 清理工作仍在进行中……
“垃圾堆放从8年前就开始”
“我们也有清理的呀 , 只是我儿子清理的速度跟不上他捡垃圾的速度 , 邻居不高兴 , 我也知道的 。 ”侯某的妈妈在小儿子的陪同下来到了现场 , 但侯某本人并没有来 。
的确 , 像侯某妈妈说的一样 , 邻居们早都怨声载道了 。
“从8年前开始 , 他们就开始在家里堆垃圾 , 很臭很臭的 , 跟他们沟通也没用 , 法院判决出来之后大家都很开心的 , 今天又来执行了 , 终于是盼到头了 。 ”社区志愿者常阿姨说 , “这么多年来 , 大家一直饱受‘垃圾之苦’ , 之前居委、街道都很卖力地做工作 , 无奈就是没有执法权的‘威慑力’ , 今天终于盼到曙光 。 ”
据了解 , 临汾路街道、岭南路100弄居委会自从2017年第一次接到投诉后 , 就多次劝说侯某自行清理 , 并引入心理辅导 , 但侯某始终无动于衷 。
碍于其在自有住宅内堆放垃圾 , 街道始终无法逾越政策法规 , 打通“最后一公尺”入户清理垃圾 , 只能不断清理外围 , 不让垃圾堆放范围扩大 。
最终 , 临汾路街道积极搭建法律咨询平台 , 引导居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 。
经静安区法院公开审理 , 判定侯某应清理堆放的垃圾、杂物 , 终于打开了阻碍清理室内垃圾的最后一道“门锁” 。
[执行法官释疑]
如何判断超出日常生活与居住所需所用物品
那么 , 这次执行和此前街道、居委介入的垃圾清理有何不同呢?又怎么对垃圾的性质进行判断 , 哪些是可以被清理的呢?
据执行法官周广元介绍 , 此前街道、居委虽然做过很多努力 , 但只能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扫 , 因为屋内涉及到物权、隐私权 , 街道没有执法权力 , 不能进入屋内 。 这一次执行是通过司法程序 , 因为物权的使用也要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 所以最终的判决是“超出日常生活与居住所需所用的物品”要清理掉 。
那么 , 怎么区分“超出日常生活与居住所需所用的物品”呢?
周广元表示 , 这次采取几种措施 , 一是让家属到场 , 对物品性质进行甄别 , 另外法院的执行人员全程参与清理工作 , 对物品进行判别 , 对于有包装的物品都会打开一一查看内容 , 确保里面没有贵重物品和生活用品 。 同时 , 街道、志愿者都参与其中 , 进行监督 , 通过他们的判断进行甄别 。
对于执行过程 , 全程录音录像 , 监督取证 。
而对于清理出的物品也将严格按照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 在现场首先进行初步分类 , 特别注意对电池、药品等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