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警察合影,还要发朋友圈集赞!这样的处罚你见过没?

违法骑车人在朋友圈发一段文字
并配上和交警的合影
......
最近两天
肥东多条“同格式”的微信
【和警察合影,还要发朋友圈集赞!这样的处罚你见过没?】刷爆朋友圈

和警察合影,还要发朋友圈集赞!这样的处罚你见过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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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警察合影,还要发朋友圈集赞!这样的处罚你见过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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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胡乱穿行 , 逆向行驶等
成交通事故高发的一大诱因
更是让不少车主头疼不已
然而
简单的处罚收效甚微
据了解 , 肥东县撮镇镇龙塘地区由于快递物流业比较集中 , 交通秩序一直比较复杂 , 电动车保有量一直较大 。 在整治秩序的活动当中 , 警方重点针对电动车逆向、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电动车闯红灯、电动三轮车违规载人以及驾驶机动车未系安全带、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 。 在整治的过程中 , 警方发现单纯处罚行为只能做到点对点的宣传 , 无法很好的起到宣传的效果 。 而且单纯的处罚容易造成驾驶员与民警之间的矛盾对立 。
为了起到更好的宣传效果 , 缓和因为处罚带来的警民矛盾 , 交管大队在查处到电动车逆向、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轻微违法行为时 , 采取教育为主 , 处罚为辅 的方式 。
6月30日15时许 , 在肥东县青年路与裕溪路交叉口 , 一辆电动车在主干道上逆向行驶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 。 当交警将其拦下 , 发现后面竟还载着一名10岁左右的儿童 , 执勤交警当即将骑车人李某带至安全地点 。
经过询问得知:违法行为人李某当天接孩子放学 , 发现非机动车道车辆较多 , 为了早点回家便行驶至了机动车道上 , 在民警的批评教育之下 , 李某很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 并表示今后给孩子做个好榜样 。
执勤交警让其观看了道路安全警示教育片 , 并要求其针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发朋友圈 , 在朋友圈中现身说法 , 叙述自己的具体违法行为 , 并承诺今后驾驶车辆一定遵守道路交通规定 , 文明驾驶 , 安全出行 。 在违法行为人发朋友圈集赞和邀请好友转发之后 , 鉴于其认错认罚对其从轻处罚或免于处罚 。
这种创新的做法
是对轻微违法人员 的一种教育方式
并非强制
违法骑车人
可以选择这种教育为主的方式
自愿充当义务宣传员
也可以不选择这种方法
选择接受相应处罚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王海波律师:
这种方式是违法当事人自己的选择 , 因此不会涉及到隐私权的侵权问题 。 其次 , 当事人本身是违法行为 , 交警部门采取这种“自曝一人 , 警示一片”的方式 , 目的是为了提高大家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 , “我认为是不构成侵犯隐私权名誉权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