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官方印发通知:发热门诊患者核酸检测争取缩短至4小时报告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 , 积极应对可能新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 , 满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检测需求 ,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提高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 , 对各地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
一是要求高度重视提高核酸检测能力工作 。 各地和医疗机构要将提高核酸检测能力作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基础性工作 , 加强核酸检测工作的规范管理 , 强化核酸检测能力储备 , 尽快提高检测能力 。
二是加强当前核酸检测工作的规范管理 。 针对当前核酸检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 细化解决措施 。 包括规范核酸检测结果报告形式 , 提高出具检测报告的时效性 , 持续开展检测培训 , 推动医疗机构之间互认检测结果等 。
三是做好核酸检测应对准备工作 。 为应对可能新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 , 要求各地做好核酸检测应对准备 。 包括掌握本地区核酸检测资源和能力现状 , 做好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并制订应急预案 , 确保一旦出现疫情 , 能够迅速调集资源 , 短时间内迅速提高检测能力 。
四是按时报送核酸检测信息 。 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好核酸检测日报告制度 , 为疫情防控提供重要参考 , 在信息报送过程中 , 保证数据安全等 。
关于进一步加快提高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核酸检测能力 , 积极应对可能新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 , 满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检测需求 , 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核酸检测能力工作
及时开展核酸检测 , 是落实四早要求的关键措施 , 也是做好精准防控的基础前提 。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 , 已经多次对提升检测能力、扩大检测范围作出重要部署 。 各地和医疗机构要将提高核酸检测能力作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基础性工作 , 加强核酸检测工作的规范管理 , 强化核酸检测能力储备 , 尽快提高检测能力 , 避免局部疫情出现甚至暴发时 , 医疗资源挤兑导致检测能力严重滞后 , 给疫情防控和群众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
二、加强当前核酸检测工作的规范管理
(一)提高核酸检测的规范性和时效性 。 各地要统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报告单格式 , 检测机构要通过自助打印、网络查询、快递邮寄等多种方式 , 为受检者出具检测报告 。 对于发热门诊患者的核酸检测 , 要在6小时内报告结果 , 争取缩短至4小时报告;对于普通门急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的核酸检测 , 原则上要在12小时内报告结果;对于愿检尽检人群的核酸检测 , 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结果 。
(二)持续开展核酸检测培训 。 各地要大力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培训 ,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人员培训方案》等文件要求 , 加强标本采集、保存和运输、标本接收整理、核酸提取、试剂使用、荧光定量等检测方法、结果报告、生物安全等全流程培训 。 通过培训 , 确保各环节操作规范 , 进一步提高检测技术水平 。
(三)推动医疗机构互认检测结果 。 各地要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 , 制订区域内核酸检测结果互认的规定 , 明确互认的条件、有效期、医疗机构范围等 , 最大程度减少重复检测 。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辖区内检测机构参加室间质评 , 保证每家机构每年至少参加1次室间质评 。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实验室室内质控 , 常态化接受国家级或省级临床检验质量控制 , 保证检测质量 。
三、做好核酸检测应对准备工作
(一)掌握本地区核酸检测资源和能力现状 。 各地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医疗机构实验室现状 , 了解可用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资源情况 , 要细化到每一家机构掌握其最大检测能力和实际检测量 , 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医学检验实验室等医疗机构的核酸提取仪、荧光定量PCR仪、生物安全柜等仪器设备的型号、通量及功能状态等 , 检测技术人员以及防护物资等 。 对于新申请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实验室 ,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抓紧组织审核验收 , 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批准 , 增补到本地区核酸检测机构名单中 , 并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