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海归女被闺蜜扮算命大师诈骗案”重审:警方同步录像丢失( 二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注意到 , 法院判决中记载 , 在庭审过程中 , 被告人李安琪及其辩护律师对李安琪的多份供述真实性及公安机关讯问程序合法性提出异议 。
西城区法院称 , 针对李安琪在公安机关的多份供述 , 该院在对文字记录所记载内容进行审查后认为 , 李安琪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的思维逻辑清晰、所陈述内容详尽 , 而且李安琪均在相应的讯问笔录上签名、捺指印 , 但鉴于李安琪在此后接受讯问过程中已将上述供述予以推翻 , 且公诉机关未能针对上述文字记录出具相对应讯问过程的录音或录像 , 故对被告人李安琪的多份供述 , 不作为定案依据 。
西城区法院的判决书中 , 西城公安分局一位陈姓民警作证时描述 , 他与同事在看守所内的讯问室对李安琪先后进行过多次讯问 , 当时讯问采取过同步录音录像的技术措施 , 但因为病毒入侵公安机关电脑系统 , 导致现无法进行全部提取 。
律师称已上诉:
无法排除合理怀疑
案件疑点重重 , 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地认定上诉人李安琪构成诈骗犯罪 。 李安琪的辩护律师肖之娥介绍 , 重审一审宣判后 , 李安琪已提出上诉 。
张某与袁灏宇相识不到2月 , 没有见过面、通过话 , 甚至没有语音视频聊过天 , 却2个月内 , 在张某自己都非常缺钱、需要补漏洞的情况下 , 为他豪掷百万 , 不合常理 , 无法排除合理怀疑 。 希望二审法院能查清事实 , 还我清白 。 李安琪的上诉状这样说 。
【李安|“海归女被闺蜜扮算命大师诈骗案”重审:警方同步录像丢失】李安琪的辩护律师则认为 , 公诉机关并无直接证据证明李安琪登录并使用了涉案的多个微信账号;被害人长期未将涉案手机交由公安机关扣押 , 致使该手机内的现有信息不具备客观真实性;现有证据不能排除张某委托李安琪代购奢侈品的可能 。